红网时刻新闻7月27日讯(通讯员 谭中华 肖卓)“我以后一定遵纪守法,绝对不会再心存侥幸无证砍树了。”7月27日,李某到桂东县公安局森林大队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追悔莫及道。
今年7月初,桂东县公安局森林大队接到桂东县自然资源局移送的一起滥伐林木案件。接到案件移送后,森林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对这起案件展开调查。通过走访调查周边相关人员,对滥伐林木山林进行现场初查,固定证据后,初步认定李某、罗某涉嫌滥伐林木违法。7月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决定对李某、罗某立案侦查。
根据两人供述,从2018年开始,李某、罗某就合伙在东洛乡东洛村山背组“下壁仔”山场一带通过木材采伐销售获利。初期,两人确实在林业主管部门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依法持证伐木。但时间一长,两人认为自己从2018年以来一直在该山场从事林木采伐作业,周边的村民对他们很是熟悉,办不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都无所谓了。于是,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两人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条件不符合并未办理成功的情况下,抱着侥幸心理,依然大肆采伐林木。今年4月,这一违法行为被东洛乡自然资源所查出并上报。
两人指认违法砍伐林木。
经专业机构鉴定和评估,李某、罗某于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间在东洛乡东洛村山背组“下壁仔”超范围采伐林木面积25.95亩,采伐蓄积177.93立方米、材积119.21立方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经过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砍伐林木蓄积超过15立方米属于刑事违法,涉嫌滥伐林木罪。两人想瞒天过海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目前,案件当事人李某、罗某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谭中华 肖卓
编辑:胡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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