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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五大曝光”暨“减量控大”新闻通气会

红网时刻新闻7月16日讯(通讯员 蒋轶琦)7月13日,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二大队召开“五大曝光”暨道路交通预防“减量控大”新闻通气会,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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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通报了今年以来交通违法整治、交通事故预防、交通安全宣传、“一盔一带”“一老一小”、美丽乡村行等工作开展情况。并对相关问题分别作出了解答。下一步,将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加大对郴州公安交管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理解、支持和配合交警工作,遵法守规、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辖区道路交通文明畅通、安全有序。

附:

6月违法较多的“两客一危”企业:

宏顺物流运输公司,共产生违法1起。

湖南金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共产生违法1起。

6月违法突出的“两客一危”车辆

湘LA9413,共产生违法1起。

湘L29093,共产生违法1起。


隐患路段:


6月份终身禁驾名单:

序号 当事人 驾驶证号 吊销原因

1 滕斌 43048219950828**** 饮酒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

2 李晓群 43282319670626****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3 彭锋 43282219780603****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4 段涛 43102419890129****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典型案例

案例一: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自负全责

2023年6月23日19时许,曾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兴城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行驶至郴州大道与兴城路交汇处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时,与廖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调查认定,曾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负事故全部责任,小型轿车驾驶人廖某某不承担此事故责任。

案例二:电动车未靠右行驶酿事故 受伤还要负主责

2023年5月31日7时50分许,刘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郴州市北湖区海泉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行驶至郴州市北湖区海泉路与郴州国际陆港交汇处时未让右侧车辆通行,与雷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造成雷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调查认定,雷某驾驶电动车违规加装伞具、驾驶非机动车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侧的右侧行驶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某驾车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蒋轶琦

编辑:肖雅之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646741/59/12868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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