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你深刻汲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严守纪律底线,坚决不越红线……”近日,湖南桂阳县纪委监委向该县农业农村局综合服务中心原主任周某下发记大过处分决定书时劝诫道。
今年3月,郴州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中,有群众反映,桂阳县农业农村局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周某利用管理项目资金、分管粮油工作和种子采购便利,以各种理由向水稻、烤烟、药材等合作社的负责人及种植大户等管理服务对象借钱,并存在不归还的情况。
违规向合作社负责人和种植大户借款,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还严重伤害了群众感情。桂阳县纪委监委立即展开调查,通过实地走访、了解谈话、询问当事人等方式查明,周某从2021年9月至2022年9月多次向多名管理服务对象借钱,少则600元,多则17600元,共计64200元,这些借款既没有打借条,也没有约定还款期限。调查期间,周某已陆续还款26100元,尚有38100元未予归还。
“他分管粮油工作和种子采购,他开口了,我哪敢不借给他。”调查核实情况时,有种植大户向纪检监察干部抱怨。
调查中,桂阳县纪委监委还发现,周某于2021年至2022年10月期间,多次接受合作社、种植大户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其中,在桂阳县农业农村局接受县委巡察期间,周某还接受种植大户宴请和娱乐活动。
“周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这些行为显然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业纪律。目前,周某已经被免去职务。”该案发生后,桂阳县纪委监委责令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举一反三,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廉洁教育,由一把手对周某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督促其尽快还清欠款,杜绝此种情况再次发生。
自“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郴州纪检监察机关持续紧盯农民的“钱袋子”、农村集体经济的“家底子”、农业生产的“命根子”、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的“印把子”等方面,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监督,坚决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人民群众痛恨什么,纪检监察机关就坚决纠正和查处什么。在“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中,郴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案件“开道”,深挖彻查问题线索,从严从重查处涉农领域腐败案件。
桂东、汝城、永兴、嘉禾等地县纪委监委,先后对桂东县乡村振兴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何冠逢,汝城县土桥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黄义华,嘉禾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资飞,永兴县太和镇样下村原党总支书记刘小旺等人被采取留置措施,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规套取涉农项目资金、侵吞截留农村集体“三资”、耕地保护履职不力等方面案例10起16人,不断释放一严到底信号。
7月4日,嘉禾县农业农村局四级主任科员李伟涉嫌严重违法,主动投案,接受嘉禾县纪委监委监察调查。“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在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高压震慑下,全市共5人主动投案, 4人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
截至目前,郴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为主抓手,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99件,处理处分32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1人,采取留置措施1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追缴违纪违法资金1386.11万元,清退整改违规资金610.82万元。
在查办案件的同时,郴州市纪委监委还深入剖析监督发现和查处的乡村振兴领域突出问题、典型案例,采取“两书一函”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堵塞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的漏洞,消除隐患,扎紧制度“笼子”。
来源:爱郴州
作者:人民日报
编辑:何雨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