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6月3日讯(通讯员 罗娟 张权)“检察官叔叔,感谢你们的大力支持,让我和妹妹回到了爸爸家。”近日,小静(化名)、妹妹小乐(化名)和父亲周某洛来到宜章县检察院向检察官赠送锦旗时说道。
2023年3月15日,该院收到了一份紧急请求帮助变更孩子抚养权申请书。
经调查发现,小静和小乐是一对双胞胎,其父母于2015年9月离婚,并约定姐妹俩由母亲邱某平抚养。离婚后,邱某平再婚后与他人另生育3个子女。至此,邱某平需抚养包括小静、小乐在内5个未成年孩子,家庭经济比较困难,抚养能力不足。2022年2月,邱某平与丈夫均外出打工,疏于对小静和小乐的照顾,生活、上学面临诸多不便,小静和小乐遂回到父亲周某洛家,再不愿去母亲邱某平家。小静和小乐回来后,因周某洛不享有对孩子的约定抚养权,面临小静、小乐户籍不能迁移、在周某洛住处所在学校就学存在困难等诸多不便,周某洛遂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要求将小静和小乐的抚养权变更给自己。
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检察官多次深入村委会、派出所等地调查取证,分别了解小静父母的家庭经济状况、收入来源等情况。
检察官认为,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都有对未成年人实施抚养的义务。现小静母亲邱某平因外出打工及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小静父亲周某洛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家庭和谐,且小静姐妹俩已年满8岁,坚决要求跟随父亲生活,变更为其父亲进行抚养更有利于她们的健康成长。经调查取证综合认定,周某洛的两名未成年人子女合法权益未得到保障,且其存在诉讼困难,符合支持起诉条件,我院依法向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
鉴于民事案件审理需要一个过程,小静和小乐上学一事又迫在眉睫,检察官多次到县教育局协商姐妹俩上学事宜。县教育局最终同意为小静和小乐出具证明,让其先到其父亲周某洛家庭所在学校入学报到。
近日,宜章县检察院支持起诉变更抚养权案获县法院判决支持。在检察官的帮助和协调下,小静和小乐的户口迁移手续和电子学籍档案均及时办妥。至此,困扰了姐妹俩许久的烦心事终于解决了。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制度,也是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方式。此次民事支持起诉变更抚养权,是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践行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的具体实践。
承办检察官表示,宜章县检察院将继续积极开拓未成年人民事、公益诉讼等领域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罗娟 张权
编辑:肖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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