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1月25日讯(通讯员 刘晓华)近期,郴州市苏仙区观山路与福源路交汇处,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与小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当时,一辆由观山路驶来的电动车全然不顾已经变红的信号灯,闯入路口后与一辆灰色小车发生碰撞,所幸电动车骑行者正确佩戴了头盔,仅手部、脚部轻微擦伤。
交警部门认定:谭某骑行电动车闯红灯,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小车驾驶人行经路口未减速,负该事故的次要责任。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刘晓华
编辑:肖雅之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红网时刻新闻11月25日讯(通讯员 刘晓华)近期,郴州市苏仙区观山路与福源路交汇处,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与小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当时,一辆由观山路驶来的电动车全然不顾已经变红的信号灯,闯入路口后与一辆灰色小车发生碰撞,所幸电动车骑行者正确佩戴了头盔,仅手部、脚部轻微擦伤。
交警部门认定:谭某骑行电动车闯红灯,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小车驾驶人行经路口未减速,负该事故的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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