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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守护碧水丹霞 《郴州市翠江保护若干规定》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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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郴州市翠江保护若干规定》新闻发布会在瓦窑坪举行。

红网时刻新闻4月29日郴州讯(记者 唐哲宁)4月29日,《郴州市翠江保护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闻发布会在瓦窑坪举行。《规定》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翠江保护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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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区飞天山景区吸引众多游客乘竹筏漫游翠江。曹高林摄

翠江是湘江一级支流耒水在郴州的重要河段,串联飞天山国家地质公园、瓦窑坪历史文化街区等核心景观,是郴州重要生态屏障与文化名片。

《规定》采用“小快灵”立法方式,共十三条,聚焦政府职责、规划管控、水质保护、污染防治、绿色发展等关键环节,构建可操作的保护制度体系。旨在以法治划定生态红线、厘清部门职责、凝聚共治合力,既为开发建设套上法治“缰绳”,也为绿色发展提供清晰指引,实现保护与发展双赢,守护一江碧水、两岸丹霞,惠及子孙后代。

《规定》主要内容包括:科学确定翠江保护规划范围总面积约183.42平方公里,涵盖苏仙区、资兴市、永兴县共14个行政村,实施核心保护区与融合发展区分区管控;明确翠江干流水质应不低于国家Ⅱ类标准,健全监测预警与污染防治机制;强调统筹保护与利用,在核心保护区严格管控的同时,在融合发展区鼓励绿色产业,推动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据悉,郴州将全面开展普法宣传,推动《规定》进机关、社区、企业、家庭,压实各级各部门监管责任,引导公众共同参与,让翠江永葆水清岸绿景美,成为郴州生态文明建设的亮丽名片。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唐哲宁

编辑:龙芳华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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