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居民状告当地行政机关,一审在资兴法院。
资兴市居民状告当地行政机关,一审在桂阳法院。
郴州市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打破了“主客场”,并非法院“踢皮球”,而是源于10年前一场改革。
2016年3月,郴州市在湖南省率先启动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改革试点:确定资兴、桂阳法院为全市两个试点法院,以京港澳高速公路为界各管东、西片区。
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资兴法院管辖苏仙区、桂阳县、永兴县、安仁县、桂东县、汝城县;桂阳法院管辖北湖区、资兴市、临武县、嘉禾县、宜章县。绝对异地审理,相对集中管辖。

桂阳法院办公楼。
改革溢出哪些“红利”?尺度相对统一,减少裁判差异因素,既提升公正性,又利于审判队伍专业化;拆除地方干预围墙,避免“官官相护”导致人情、权力双重挤压。
“中国行政审判领域强调一个核心司法理念: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这不仅是法院办案目标,也是衡量官民争议真正化解与否一个‘金标准’。”桂阳法院党组书记宋孝悌说。
对标“金标准”,解结“官赢民不服”“民赢官不理”,桂阳法院在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间搭金桥,渡向一个终极目标——“桂”在政和,贵在政通人和。
贵在“倾听法融冰”
儿子溺水身亡,原告认为卫生院抢救不及时且伪造病历,诉至桂阳法院。
第一次开庭从上午9点持续到下午1点多,第二次开庭又长达4个多小时。陈述始终没被打断,原告最后只说了三个字,“我撤诉。”

不打断陈述,法官倾听中。
“原告并非一定要告赢,而是话没人听,心里憋了一口气,想当着被告面一吐为快。”办案法官谢喻桂分析:“陈述没被打断,原告感觉‘被听见’、被尊重,内心冰块就慢慢融化了。”
“民不与官斗”是千年惯性,民走到告官这一步,侧证原告已历经周折,积压委屈需要通畅“泄洪口”。
“以前庭审中,法官打断陈述时,原告当场质疑法官是不是站在被告一边。”桂阳法院行政庭庭长刘艳华回忆。
尊重当事人陈述权,桂阳法院行政庭法官达成默契:“先倾听再释法”,即使陈述冗长散杂,也不随意打断,不急于搬法条走流程。

行政庭“10朵金花”。
桂阳法院行政庭11名干警中,盛开“10朵金花”,她们以女性同理心、共情力、柔韧性“刚柔并济、以柔促和”,释放出了柔性司法效能。
2026年,这支以“娘子军”为主体的队伍,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称号。
数据说话:桂阳法院行政案件服判息诉率,从2023年52.23%升至2025年66.40%。
民告官自带“民弱官强”属性,法官不耐烦言行,往往被原告解读为“权力惯性”“天平倾斜”。倾听既能修复信任,也能找准真实诉求,听清当事人“说了些什么”“为什么这么说”。
合法合理回应诉求,理性回归水到渠成,缠诉缠访自然少了。
“昂着头看文件全是不行,俯下身察民瘼总有办法。”倾听法解心结、“融冰块”,司法有准度、有温度。
贵在“告官能见官”
告官不见官,被诟病久矣。
而在郴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已成新常态。
2025年11月,桂阳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行政诉讼案,被告为郴州市司法局,其一把手出庭。
“从下午2点半到晚上7点多,郴州市司法局局长一直坐在被告席上,听陈述、忙答辩。”桂阳法院院领导、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冯辉印象深刻。
郴州市司法局一把手不仅出庭,还不是走过场一言不发“沉默出庭”,全程出声又出效,给“告官能见官”打了个样。
原告好不容易立上案,本来就带着情绪、疑虑而来,结果法庭上抬头一看,“告官不见官”,官“不给面子”,会感到自己诉求不被重视,官民积怨加深,矛盾越发尖锐。
被告席上律师、普通工作人员“代言”,不熟悉情况、不能当场拍板,答辩游离矛盾核心,来了难免白来,浪费司法资源。
2015年,新《行政诉讼法》首次确立“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在“民弱官强”天平上,加一块“砝码”尊重民意,让民与官“平视”,容易变对抗为对话。
民告官不是民与官的“决斗场”。行政机关负责人当庭回应、主动履约、实质解纷,倒逼补齐短板、依法行政,可以减少民告官。

民告官案巡回庭审。
贵在“预警又预防”
2025年9月,郴州市第一份《行政案件败诉风险预警告知书》发出。告知书列明了法律适用错误、事实认定漏洞等。
湖南某集团郴州分公司诉某人社局及第三人工伤认定案开庭,合议庭发现工伤认定错列用人单位,法律风险明显,败诉可能性大。
以往碰到被告漏洞,承办法官会口头提醒,不过行政机关通常没有自行纠错,最终还是败诉。桂阳法院决定,把风险预警从口头提级至书面。
告知书敲响警钟,涉事行政机关主动纠错,撤销原工伤认定,原告撤诉。
桂阳法院视风险预警为“先礼后兵”,给予纠错空间,不纠则判。
一手预警纠错,另一手源头预防。
桂阳法院每年分析上年度数据,锁定败诉案件高发执法领域,梳理出共性问题“类案治理”,每年聚焦一个重点:2024年针对乡镇拆违、2025年瞄准交通处罚、2026年紧盯城管执法。

法官专题培训交警执法人员。
助力交通处罚走出行政诉讼“高发区”,桂阳法院结合案例列出执法漏洞、给出整改建议,变事后裁判为事前预防;法官专题培训交警执法人员上千人次,讲透裁判标准,既当案件审理者,也成治理参与者、法治传播者。
预警又预防,桂阳法院帮行政机关“排毒”“健身”,只为民告官案越办越少。
一头连着百姓冷暖,一头系着政府公信,行政诉讼是法治进步“晴雨表”。
这一考场上,桂阳法院个案倾听融冰、类案源头梳理、办案嵌入治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从不空转。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陈乘
编辑:李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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