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6月1日郴州讯(通讯员 胡恒瑞)5月27日,郴州市企业信用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涉企合同未履约纠纷。奥峰电梯有限公司与郴州中合商业有限公司因电梯设备维护合同产生合同履约纠纷,双方协商未果,影响正常经营。调委会接到申请后迅速介入,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商一致,实现案结事了。
调解中,调委会启动涉企纠纷快速响应机制,组建专项小组,全面梳理合同。调解员坚持“信用+调解”双轮驱动,一方面向未按约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释明《民法典》违约责任及企业信用相关规定,指出不履行合同义务将影响其信用记录和市场声誉;另一方面耐心倾听已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诉求,引导双方互谅互让。通过“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调解员将信用约束与法理情理相结合,帮助双方聚焦共赢目标,就合同未履约部分等关键条款反复磋商。
此次调解是“信用+调解”模式在涉企纠纷中的成功应用。它不再单纯依赖诉讼强制,而是将信用约束、法理释明与人文关怀相结合,让企业“轻装上阵”、修复合作关系。下一步,郴州市企业信用人民调解委员会将持续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以信用为纽带、以调解为抓手,为辖区企业提供低成本、高效率、有温度的纠纷化解服务,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胡恒瑞
编辑:唐哲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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