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正气,鼓舞士气,提升工作效能,努力形成敢于担当、克难攻坚、勇争一流的工作氛围,为汝城县“打造‘三区三地’,建设幸福汝城”战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汝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评选“汝检标兵”。今天,我们走进2022年第二期“汝检标兵”朱文,一同学习榜样的力量。
朱文,女,汉族,汝城县马桥镇人,现任汝城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2021年,朱文考录到汝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她秉承不怕吃苦的精神和勤奋好学的态度,展现了一名青年检察官助理的执着与担当。
作为汝城县检察院未检办案组成员,朱文主要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今年初,朱文审查一起团伙诈骗案时发现,三名涉案犯罪嫌疑人袁某甲、袁某乙、叶某均为未成年人,且系在校学生。她通过认真梳理案件及走访调查,发现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均因交友不慎走上犯罪道路,但该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平时表现较好且无前科劣迹,最终依法对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续朱文定期跟踪回访该三名未成年人,在朱文的不断细心教育和关怀下,三名未成年人于今年参加高考并考入了理想学校。
朱文作为一线办案人员,时常因为工作忙碌而无法陪伴家人。身为人母的她,与丈夫常年两地分居,照顾孩子的重担落在她一个人肩上,但因工作繁忙,日常只能将小孩交由父母照顾。她说道:“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助理,我不仅是丈夫的妻子,孩子的妈妈,父母的女儿,更是人民的孺子牛。我越发强烈意识到检察事业是一项有为的事业,为了这项事业的明天,我愿用毕生精力谱写一曲无怨无悔、无私奉献的人生之歌!”
来源:汝城检察
编辑:胡用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