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省纪委监委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部署,严肃查处了一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一卡通”方面腐败和作风问题,取得较好工作成效。为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增强各级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现将近期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5起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资兴市州门司镇仁峰村党支部书记何翔、原妇女主任李秀芝违规套取油茶低改财政奖励资金问题。2019年11月至2020年5月,何翔、李秀芝分别利用担任州门司镇仁峰村党支部书记、委员兼妇女主任职务便利,违规为本人和亲属安排油茶低改财政奖励项目,采取虚增低改面积等手段套取油茶低改财政奖励资金4.23万元。2021年12月,何翔、李秀芝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嘉禾县袁家镇渣林村党支部原委员王光石违规侵占退耕还林补助问题。2006年至2012年,王光石利用担任渣林村党支部委员职务之便,侵占县林业局应发放给渣林村十组、十一组的退耕还林补助金5.64万元用于个人开支。王光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2月,王光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规侵占的退耕还林补助已发放至群众。
汝城县濠头乡红星村党支部原书记何洪芳骗取移民后扶资金问题。2007年4月,何洪芳利用担任濠头乡红星村支部书记职务便利,故意隐瞒该村村民何某已外嫁娄底市双峰县并按政策在当地申报领取移民后扶资金的情况,单独以何某名义重复申领移民后扶资金。2007年6月至2021年6月,何洪芳共骗取库区移民后扶资金及利息8833.3元并据为己有。2022年1月,何洪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永兴县太和镇原仁佳村违规挪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问题。2013年10月和2014年12月,原仁佳村为解决该村幸福院工程资金缺口,经村支“两委”会议研究,分2次以虚造护林员工资的方式,套取该村2012年至2014年村集体及各村民小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8.51万元,用于支付幸福院工程款。对此,原仁佳村党支部书记刘小林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22年3月,刘小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挪用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已责令返还相关村民小组。
安仁县华王乡原茶叶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唐国荣虚报套取良种补贴资金问题。2008年至2009年期间,唐国荣利用担任茶叶村党支部书记、主任职务便利,以虚报水稻、油菜种植面积的方式,违规套取良种补贴、种粮直接补贴等国家专项补贴资金1.29万元,用于弥补其个人垫付的村集体修路开支。2022年4月,唐国荣受到诫勉谈话问责处理。
上述5起案件中,相关党员干部利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职务便利,有的伪造事实虚报冒领,有的巧立名目骗取套取,有的挖空心思侵占挪用,反映出部分基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心存觊觎、动“歪脑筋”,有的在全面从严治党态势下仍然不收敛、不知止,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这些侵蚀民生利益的基层“微腐败”问题,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认识到上述案件的重大危害,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各项政策,确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群众手中。要认真落实“一卡通”资金管理主体责任、监管职责,对去年专项监督检查中核查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到位,抓好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运行管理等相关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聚焦《2022年郴州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及工作措施》确定的工作重点、工作措施,扛牢抓实专项治理监督责任,督促抓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整改,及时清退、追缴相关问题资金,深入发现一批“一卡通”领域问题线索。对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违纪违法问题,一律严查快办、严肃处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斩断伸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黑手”,切实推动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惠民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来源:林邑清风
编辑:何雨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