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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推动实现全市基层快递网点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应保尽保”

红网时刻新闻4月25日讯(通讯员 陈明)为切实维护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郴州市人社局与市邮政管理局密切协作,有效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推动实现全市基层快递网点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应保尽保”。

近年来,快递业发展迅猛,快递员群体规模不断扩大,已经成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背景下新就业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将快递员全面纳入工伤保险范畴,既是给他们更有力度、更有温度的工伤保险保障,也是顺应完善劳动保障制度,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支持新业态健康发展的要求和趋势。

日前,郴州市人社局、市邮政局联合召开了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部署会,市人社局和市邮政局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会。在会上学习了《关于湖南省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2〕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市邮政局参会领导表示,通过学习,深刻理解了优先参保对于快递员权益保障的重要意义,将与市人社局相关部门一起积极推动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为快递员缴纳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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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社局与市邮政管理局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部署会现场。

据了解,《实施意见》在政策方面明确了参保范围和待遇享受。政策规定,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可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基层快递网点为上述人员申报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费。基层快递网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后,参保人员在参保缴费期内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享受待遇。

在部门协作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方面,全市各级人社及邮政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建立联系机制,摸清底数并动态更新交换,对基层快递网点开展宣传培训,提供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服务。对已取得邮政管理部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并已注册登记取得独立《营业执照》、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基层快递网点,可作为独立的参保单位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设参加工伤保险单位账户、直接为快递员办理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对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末端快递网点,由该末端网点所属的参保基层网点(即所属的上级已取得快递经营许可资质、有独立《营业执照》、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已参保基层网点)代为办理优先参保。

今年内郴州将实现全市基层快递网点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应保尽保”,切实维护快递员群体社保权益。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陈明

编辑:周蕾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2022/04/25/111630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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