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郴州市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严厉打击冷链食品走私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国务院、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决定设立郴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4月10日零时起,凡外地非集中监管仓进入郴州市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冷链畜禽肉类和水产品),一律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查验、消杀、核酸检测,在取得《郴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后方可生产、销售、储存。

二、集中监管仓入仓实行事前电话或微信预约。所有进口冷链畜禽肉类和水产品储存、加工、经营销售者应当在进口冷链畜禽肉类和水产品抵达集中监管仓24小时前,主动向集中监管仓管理部门进行电话预约(联系电话附后),同时,向“湘冷链”(网址:http://scjgj.amr.hunan.gov.cn:19001/login)平台报备,填报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信息,上传追溯信息至“湘冷链”平台。

三、集中监管仓对进口冷链食品采样核酸检测呈阴性的,以短信或微信形式通知货主提货,货主应在通知规定时限内提货。提货须“整批入仓、整批出仓”,不能分拆多批次提货。

四、集中监管仓对进口冷链食品采样核酸检测呈阳性的,应第一时间报告郴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并按照应急预案工作流程开展应急处置。

五、本通告发布之日前,已经在库的进口冷链畜禽肉类和水产品,能够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专业机构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合格证明的可进行生产销售,不能提供上述三个证明的须进入集中监管仓查验、消杀和采样核酸检测。

六、广大市民应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消费前主动查验“湘冷链”溯源码和出仓证明,并加强加工制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等工作。

七、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卫健、疾控、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口岸、商务等部门要加强联合监管,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出仓证明》等证明文件,对违反《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坚决从严查处。

八、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货物,消杀、核酸检测及运输储存等相关费用由货主自行承担。

九、建议货主对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链食品予以投保,保险公司依法对因核酸检测呈阳性被没收、销毁的进口冷链食品进行赔偿。

欢迎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监督举报擅自采购、加工、运输、贮存、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等各类生产经营行为。

监督举报电话:12315

郴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

企业名称:郴州市义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北湖区国庆南路延伸段91号(湘南物流园内)

联系人:黄建伟

预约电话:0735-2478022;13975533115

郴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31日

来源:郴州市场监管

编辑:周蕾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政务要闻
  • 县区(市)
  • 乡村振兴
  • 郴城说理
  • 文教卫
  • 精彩视频
  • 旅游
  • 尚德郴州
  • 全民阅读
  • 图片新闻
  • 要闻
  • 经济
  • 社会
  • 园区
  • 协会
  • 新闻H5
  • 综合专题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郴州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