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输入压力巨大,为切实保障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现将我区清明祭扫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严控跨市祭扫。倡导全区广大群众非必要不跨市出行,公职人员要带头执行,确需离市的须严格提前报备。在外人员确需返苏祭扫的,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入苏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抵苏后3小时内自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外地有疫情地区入苏返苏人员,须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等相应管控措施,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费用自理。
二、实行安全祭扫。市民在祭扫期间,须严格遵守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码)等措施,错峰出行,保持安全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即扫即走、减少停留。外省市、本省有疫情地区返苏人员、健康码红黄码人员、行程码带*号人员和其他处于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殡仪馆、陵园、公墓、村组公祠等公共场所祭扫。
三、严防人员聚集。清明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举办各类集体公祭、宗族群祭等聚集性祭扫活动。在外务工人员尽量不要返乡,倡导通过家庭追思、代为祭扫、网上祭祀等方式缅怀亲人。应尽量避免聚会聚餐,确需家庭聚会聚餐的控制在10人以下。
四、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党员干部职工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引导身边朋友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主动劝导外地亲属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返乡祭祀。
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戴口罩、疫苗接种等防控措施。对违反规定、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由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735-2880859,0735-2885815。
苏仙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8日
来源:苏仙发布
编辑:何雨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