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多省市疫情形势严峻,然却有少部分人员,在金钱的诱惑下罔顾疫情态势,非法跨区载客,偷偷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载客至桂阳。
为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桂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从日前开始全面开展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重拳打击疫情期间非法营运“黑车”。截至目前,桂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共抓获非法营运人员5人、扣押涉案车辆8台,涉案车辆已全部移交交通执法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桂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抓获的非法营运人员。
3月14日早,交警大队流峰中队在巡逻时,摸排出2台面包车非法跨区载客。为尽快查明非法营运车辆及车内人员,流峰中队联合交通执法、乡镇政府雷霆出击,立即在S222线进镇路口、流峰高速路口及流峰镇新城区广场路口设点蹲守,2小时后成功将非法运营车辆查获。
经询问,车主欧阳某某对其从事非法营运行为供认不讳,交代称因广东东莞近期疫情日益严重,很多桂阳老乡想回老家躲避一阵,见有利可图,欧阳某某便通过微信群拉客,多次避开交警、交通查缉卡口往返广东东莞与湖南桂阳之间载客捞钱,根本不顾疫情防控安全管理规定要求。
查获现场。
为切实筑牢免疫屏障,流峰中队、流峰派出所民警及流峰镇政府工作人员连夜鏖战,通宵开展流调工作,核实乘坐欧阳某某车辆返桂人员,以及与其相关人员信息,并根据相关要求请县第二人民医院派医护人员对欧阳某某等相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督促其按要求居家隔离。
欧阳某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疫情防控管理规定被依法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欧阳某某驾驶的非法营运车辆已移交县交通局进一步处理。
为有效打击非法营运,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天下桂阳已于日前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的通告》,通告原文如下:
当前全国疫情呈现多地多点散发和局部聚集态势,为有效打击非法营运,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由县交通运输局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从即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人民群众拒绝乘坐任何形式的非法营运车辆(黑车、跑线车),确需外出的,需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选择自驾或乘坐合法正规客运车辆出行,并自觉履行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保护好自身安全。
二、严禁汽车租赁公司以汽车租赁为名变相从事非法营运;严禁单位和个人利用公众号、微信群、QQ群、电话等形式以“拼车”“顺风车”为名,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包车客运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三、县公安机关将运用网络大数据等侦查手段重点对往返于南下非法组织拼车的行为进行查处,相关组织者要立即停止一切非法组织拼车拉客行为,不再以任何形式发布此类信息。对通告发布后拒不执行的,将予以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四、县交通运输局和县交警大队将联合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正告正在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立即停止非法营运活动,凡顶风作案者将从重处罚。
五、我县对私家车非法营运行为坚决零容忍、高压打击整治。对在联合行动中阻挠执法或暴力抗法的,造成新冠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非法营运流动性大、隐蔽性强,防控措施和安全保障不到位,存在重大的疫情传播风险。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举报非法营运行为。举报线索经查实的,对举报跨省、跨市非法营运者的市民,按5000元/台予以奖励;对举报跨县非法营运者的市民,按2000元/台予以奖励;对举报县内非法营运者的市民,按1000元/台予以奖励。
举报电话:0735-4470569
18807357353
13808442908
桂阳公安郑重提醒广大群众,为了自身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疫情防控期间,请乘坐正规车辆,自觉抵制“黑车”,积极举报非法营运“黑车”。
来源:桂阳公安
编辑:章杰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