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为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按照“非必要不举办” 的原则,全区暂停公众聚集性活动。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公众聚集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 50 人以上聚集性活动。
二、各地不再组织举办下列公众聚集性活动:
(一)体育比赛活动;
(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
(三)展览、展销等活动;
(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
(五)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六)其他可能造成人员聚集的活动。
三、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一律停止许可大型群众性活动。已取得许可的,一律延期或取消举办。
四、电影院、棋牌室、网吧、KTV、游戏厅、酒吧、健身场、密室所等密闭场所暂停开放。
五、公园、商场、超市、景区、办学机构、“三站一场”、高速路口等地必须做好消杀和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健康登记、扫码测温、消毒通风、一米线、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疫措施。酒店暂停接办 5 桌以上各类宴席,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家庭私人组织聚会聚餐等控制在 10 人以下。
六、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立即责令停止举办,并依法依规追究主办方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具体开放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外通知。
北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 年 2 月 15 日
来源:北湖区新闻网
编辑: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