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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苏仙区检察院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红网时刻1月27日讯 (通讯员 郭虎 段灵珍)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下发《关于表彰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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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至2020年“七五”普法以来,苏仙区人民检察院普法工作在党委、上级检察机关、区全面依法治区办公室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有力监督下,以建设法治苏仙为目标,坚持公正规范司法与法治教育并举,普法效果显著,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该院先后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市宣传思想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工作经验获得全省检察机关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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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贵军为群众宣讲法律知识。

宪法宣传

将宪法宣传作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以宪法为专题的宣传活动10余场次,累计发放宪法读本2千余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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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领誓,全体干警面向国旗向宪法宣誓。

以案说法

寓普法于办案中。强化不起诉决定书、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公诉意见书等法律文书的说理性,并通过不起诉决定书公开宣告、庭审观摩等活动开展宣传,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开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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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进”法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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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进学校。

为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助力法治社会建设,苏仙区检察院组织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结合精准扶贫、公益诉讼调查取证、支部活动等,开展综治、涉农、信访、公益诉讼、扫黑除恶等方面进机关单位、进社区的宣传;大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每年组织面向企业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并设立驻企检察联络室,进入工业园区、企业开展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法治宣传;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联合区教育局、区妇联、团区委开展未检普法公益巡讲活动,五年来,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60余场次,让30所学校30000余名学生受益。普法宣传稿件获中央级媒体推介124篇、获省级媒体推介146篇。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郭虎 段灵珍

编辑:胡用梅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2022/01/27/10818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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