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1月26日讯(通讯员 骆冠鹏)11月26日,郴州市临武县公安局森林公安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县城附近山上一只野生动物被夹到脚动弹不得。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是一只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果子狸,民警立即联系国土资源局森保股工作人员到达现场,一同对果子狸开展救助,并为其涂上创伤药。幸好受伤不是很严重,果子狸很快便又活蹦乱跳起来,民警当场将其放归大自然!
临武公安提醒:野生动物属于大自然,捕杀野生动物涉嫌违法犯罪!为了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请拒绝购买、饲养、食用野生动物!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骆冠鹏
编辑:章杰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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