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市印发《郴州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贪占医保基金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深入排查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风险隐患。
《方案》要求,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压实风险防控责任,开展集中整治,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医疗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整治内容主要包括:
(一)定点医疗机构整治重点。一是严厉打击以“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为主的欺诈骗保行为。二是集中整治分解住院、分解收费、串换收费、重复收费等套取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三是集中整治过度诊疗、过度检查等加重参保人员医药负担的行为。四是集中整治药品、高值耗材集中采购违规行为,特别是药品、医用耗材购销造假骗保行为。
(二)定点药店整治重点。一是集中整治特殊病种门诊定点药店串换药品的行为。二是集中整治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医药服务的行为。三是集中整治虚构医药服务项目骗保的行为。
(三)参保人整治重点。一是集中整治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行为。二是集中整治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三是集中整治将本人的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的行为。四是集中整治重复享受医保待遇的行为。五是集中整治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的行为。
(四)经办机构整治重点。一是集中整治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内外勾结”贪占医保基金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集中整治经办机构利用医保费用结算、协议签订、目录匹配等权力,谋取私利等违法犯罪行为。三是集中整治经办机构内控管理不到位,内控风险漏洞较大等问题。
(五)医药企业整治重点。一是集中整治部分集采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不足、断供、捆绑销售等问题。二是集中整治医药购销中,给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问题。三是集中整治集采中选产品降价后降质的问题。四是集中整治药品价格监测预警机制不健全,导致部分药品价格异常上涨等问题。
(六)政府部门整治重点。一是集中整治医保部门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二是集中整治医药机构反映强烈的医疗服务价格不规范问题。三是集中整治过度诊疗缺乏界定标准问题。四是集中整治医疗机构与医保部门、医药企业之间的债务问题。五是集中整治因信息共享不畅导致死亡、服刑在押人员继续划拨个人账户、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待遇等问题。
市级举报电话:0735—2368898;
电子邮箱:czybjjjjgk@163.com。
来源:郴州新闻联播
编辑: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