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酒吧、清吧、KTV、网吧 等场所经营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酒吧、清吧、KTV、网吧等场所的经营管理,切实解决未成年人出入酒吧、清吧、KTV、网吧等场所消费引发的诸多社会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学校、幼儿园200米周边不得开设酒吧、清吧、KTV、网吧。 二、酒吧、清吧、KTV、网吧必须建立巡查制度,在营业期间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消费。 三、酒吧、清吧、KTV、网吧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场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标牌。 四、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酒吧、清吧、KTV、网吧营业管理人员应当要求出示身份证件。 五、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六、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北湖区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 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湖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1年9月30日
为切实解决酒吧、清吧等场所超范围经营,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回应群众关切,9月30日,由北湖区委政法委牵头,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体广旅局、区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清查行动。
此次行动由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李治平直接部署,北湖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唐朝铭高度重视,指派分局巡特警大队、治安大队、各派出所、区巡逻队等单位部门50余名力量,联合开展清查行动,切实保护好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行动中,民警查看了登记台账,询问了场所负责人,对接纳未成年人入内消费等问题进行了强调,对在场消费者的年龄信息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发现人民西路某场所内有9名未成年人在消费玩乐。
根据《未成年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民警对9名进入娱乐场所消费的未成年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监护人认真履行管教职责。目前,该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已移交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下一步
北湖区将严厉整治
酒吧、清吧等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行为
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来源:北湖公安局
编辑:胡用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