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郴州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了
151批次食品专项抽检结果
共有10批次不合格
涉及农产品、酒、饮料、肉、调味品
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吧~
近期,郴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抽检15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10批次不合格,141批次合格。不合格情况表现为食用农产品中重金属及农药残留超标,白酒中酒精度不符合要求,肉制品和方便食品中微生物超标,饮料中二氧化碳气容量不足,调味品味精中主要成分谷氨酸钠含量不符合要求等。
不合格食品情况
1、汝城县家家润超市文明店销售的姜,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检验,镉(以Cd计)项目实测值0.20mg/kg(标准值:≤0.1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铅(以Pb计)项目实测值0.44mg/kg(标准值:≤0.1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2、桂东县职业教育中心食堂采购的茄子,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检验,镉(以Cd计)项目实测值0.14mg/kg(标准值:≤0.05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3、桂东涌祥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茄子,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检验,镉(以Cd计)项目实测值0.17mg/kg(标准值:≤0.05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4、东莞市华辉膳食管理有限公司桂东分公司采购的豇豆,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检验,氧乐果项目实测值0.051mg/kg(标准值:≤0.02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5、桂东高隆仙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穇子酒(纯粮酿造),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检验,酒精度项目实测值50.0%vol(标准值:51.0-53.0%vol),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6、桂东高隆仙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穇子酒,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检验,酒精度项目实测值48.8%vol(标准值:51.0-53.0%vol),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7、汝城县超越商行销售的标称睢宁香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椒香翅尖,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检验,菌落总数项目实测值:2.8×10⁶,2.7×10⁶,10,<10,<10CFU/g(标准值:n=5,c=2,m=10000,M=100000CFU/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8、汝城县超越商行销售的标称岳阳市伊美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碳烧素牛尾(调味面制品),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检验,霉菌项目实测值3.0×10⁴CFU/g(标准值:≤150CFU/g),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9、汝城县光华商行销售的标称湖南省郴州市腾飞食品饮料厂生产的雪莲(低热量型柠檬味碳酸饮料),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检验,二氧化碳气容量项目实测值0.94倍(标准值:≥1.5倍),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10、湖南省桂东县第一中学食堂采购的标称郴州市钰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味精,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检验,谷氨酸钠项目实测值47.9%(标准值:≥99.0%),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及时按规定采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并责令有关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及相关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温馨提示】:市民如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镉(以Cd计)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生姜中最大限量为0.1mg/kg,在茄子中最大限量为0.05mg/kg,生姜及茄子中镉(以Cd计)超标可能是种植过程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铅(以Pb计)
铅是一种慢性和积累性毒物,进入人体后,少部分会随着身体代谢排出体外,大部分会在体内沉积,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生姜中铅(以Pb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1mg/kg,超标原因可能是种植过程对环境中铅元素的富集等。
氧乐果
氧乐果属于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氧乐果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酒精度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白酒、葡萄酒的理化指标,其含量应符合标签明示要求。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还可能是企业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酒精度超过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产品出厂检验结果不准确。
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除发酵肉制品外)一个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 CFU/g。菌落总数超标可能是由于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霉菌
霉菌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造成霉菌超标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生产工器具等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
来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
编辑: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