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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 受公安宣传影响,出租银行卡男子幡然悔悟主动投案

红网时刻5月13日讯(通讯员  吴春艳)“警察同志,我是来自首的。”因贪图小利,利用银行卡帮助他人非法转账的嫌疑人梁某在公安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强大宣传攻势下,充分认识到将银行卡出租给他人使用的严重危害性和公安机关打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强大力度,于5月10日主动到桂阳县公安局舂陵江派出所投案自首。

2021年1月,18岁的梁某经朋友李某介绍,将银行卡四件套出租给胡某,并从中获利。2月中旬,梁某从李某处得知自己租出去的银行卡因被银行冻结,不能继续转账,所以梁某不能继续收取租金。起初,梁某并未过于在意,权当自己未曾办过那张银行卡。

然而,今年2月以来,桂阳县公安局大幅加强了反电诈宣传力度,在充分利用现代化网络媒体开展宣传活动的同时,以反电诈宣传入校园、入企业、入社区、入集市、入村组等形式组织民警分批次开展现场宣传,面对面向群众讲解出租、出售银行卡的危害,为群众揭开电信网络诈骗的面具,教群众正确识别网络诈骗行为,防止群众上当受骗。此外,桂阳县公安局还通过微信自媒体、电视、车载广播、村村通广播等多种途径及时发布了网络诈骗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提升群众识骗防骗能力的同时,让群众深刻认识到桂阳公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帮助信息网络违法犯罪的决心。

“本来我并没有太在意,可是近段时间经常在村广播上听到关于不能把银行卡租给别人和卖给别人的宣传,深刻认识到把卡租给别人的危害性,后悔得不得了。昨天,又看到有公安局的人到圩上搞这方面的宣传,心想肯定躲不过,所以就自首了。”在接受询问时,梁某向民警坦诚道。经查,梁某租出去的银行卡在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内流水达20余万元。

梁某到案后,民警对案件进行进一步深挖,成功于5月11日将李某抓获归案。经询问,梁某、李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梁某、李某已被桂阳县公安局行政拘留。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吴春艳

编辑:唐哲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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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2021/05/13/93360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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