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四上”单位培育申报力度,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郴州市政府办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四上”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郴政办函〔2021〕35号)。
《通知》要求,全市申报入统的“四上”单位要做到“单位真实存在、符合入统标准、行业界定准确、资料真实完备,杜绝弄虚作假”。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做细做实企业培育入统申报等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突出重点、严格流程,高效做好“四上”单位申报工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四上”单位培育入库工作责任制,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业务联络员,做好行业内“四上”企业的清查摸底、资料收集和申报工作;二要突出扶持重点。对进入“四上”名录库的企业和列入“四上”单位培育计划的“准四上”单位,要在项目资金、财政支持、资源配置、专项申报、公共服务、政府采购、荣誉评定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扶持和优先安排,帮助企业做大做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三要强化业务指导。市直职能部门要建立“四上”单位申报领办、帮办机制,优化登记、审批程序,积极主动为单位申报提供项目批复(或备案)文件和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件资料,对达到“四上”规模标准的单位及时申报入统,确保数出有据,夯实企业入统申报的基础关;四要落实奖惩机制。2021年市财政将继续对中心城区当年新增的“四上”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纳入统计联网直报1年以上且管理规范、经营效益较好、统计报表及时准确的“四上”单位给予奖励。各县市区要参照市里标准出台“四上”单位申报工作目标和联网直报单位扶持奖励政策,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工作积极性。
来源:郴州统计
编辑:唐哲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