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这张照片拍摄于2021年2月26日,元宵节,拍摄者系北湖分局反电诈大队民警王海忠,拍摄地点为云南省普洱市孟连自治县孟阿口岸,照片中呈现的正是口岸对面缅北佤邦的夜景。
在这万家团圆的中国传统佳节,是什么让我们的办案民警舍弃团圆远赴千里之外,他们又带着怎样的使命与任务?
资金流水500万的银行卡
近日,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反电诈大队、涌泉派出所联合行动,成功破获一起涉案金额高达500万元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段某,抓获地点就是云南省孟连自治县孟阿口岸附近。
今年年初,分局反电诈大队对北湖区涉嫌买卖银行卡线索进行集中统一梳理,发现段某(28岁,郴州人)银行卡资金流水异常,有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嫌疑。
随即,反电诈大队联合涌泉派出所对该案开展详细侦查,调查走访十余家银行,调取核实银行流水信息近万条,发现嫌疑人段某的3张银行卡与全国多地发生的电信诈骗案件有关联。
在进一步侦查中发现,嫌疑人段某经朋友介绍到缅甸从事赌博盘等非法活动,近期刚回到国内。获知此消息,2月26日元宵节当天,民警冒着疫情风险,放弃与家人团圆的美好时光,跨省千里追捕,最终在云南省孟连自治县,将嫌疑人段某抓获,并押解回郴。
交友不慎,售卡获罪
在民警与段某交谈时,段某埋着头自悔道:“我就不该轻信损友,害得我走上歧途、毁了人生……”
2019年,段某在一次娱乐场所玩乐时,与旁桌的黄某相识,发现彼此“臭味”相投、聊得十分投缘,就互加了好友,表示以后要常联系。此后,他俩经常在微信里侃大山、聊人生。
2019年11月的一天,黄某神秘兮兮地跟段某说,自己有一笔生意要做,不方便用自己的银行卡转账,想让段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帮自己办一张银行卡,事后会付500元报酬给段某。段某心想,好兄弟,有钱赚就想着自己。于是,没多问,就将自己新办理的银行卡和U盾送给了黄某。
出了事,我担着??
又过了一年,段某、黄某的“友谊”依然融洽。黄某又来找段某,以500元的价格要段某再给他提供2张银行卡。这次,段某追问了一句:“你拿我的卡去干什么?”黄某直言,用来给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进行走账,并告诉段某,这种行为不犯法,并十分“讲义气”地说:出了事,我担着!
就这样,段某相信了黄某,也相信了“将自己的银行卡售卖不犯法”这种话。到段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时,其售卖的3张银行卡上的资金流水高达500万元。
3月8日,段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提请逮捕,出借银行卡造成的后果,终究还必须是他自己来担着。
小科普:什么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罪名,是指针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违法行为。
简单来说,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等贩卖给诈骗分子,为诈骗分子诈骗他人提供帮助,就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来源:郴州公安
编辑:何雨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