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3月6日讯(通讯员钟剑昌 邝利军)3月5日,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破获一起电信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曹某辉为免费吸食毒品,竟然拿自家银行卡开通U盾支付供电信诈骗集团洗白诈骗资金2450余万元。
1月31日,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获取一条线索,辖区华塘镇人曹某辉名下的多张银行卡涉嫌为网络犯罪活动洗白资金。在调查中,民警发现嫌疑人曹某辉因为吸食毒品已于2020年12月17日被分局行政拘留,并处以了强制隔离戒毒两年的处罚。随后,办案民警赶往拘留所提审曹某辉。经过民警耐心工作,嫌疑人曹某辉在一声叹息中很快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原来,曹某辉曾经也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出生农村的他,15岁辍学到工地打工,受老板爱戴,慢慢跟着帮老板跑运输。27岁那年,经亲人介绍,又跑到浙江一家企业从事采购工作,受老板信任担任了采购经理,期间结婚生子。33岁时,拖家带口回到郴州,加上自身有点钱,爱玩的他不幸结识了一帮吸毒的朋友,从此便成为了一名“瘾君子”。因为不听劝,这一年,他不仅丢掉了工作,妻子也离他而去。2020年1月,曹某辉因容留他人吸毒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20年5月6日,刑满释放后,曹某辉还是与原来的那一群“瘾君子”混在一起。2020年9月,一名叫林某某的吸毒人员找到曹某辉说,只要曹某辉多开些银行卡供他使用,便可以免费提供毒品,同时每个月还可以拿到几百元补助。经不住再三利诱,曹某辉不仅将名下的多家银行卡给了林某某,还开通了U盾支付一并交给林某某。经民警调查核实,2020年9月至11月期间,曹某辉名下工商银行卡、邮政储蓄银行卡、农业银行卡先后为网络犯罪活动洗白资金累计达2450万余元。
经审查,2021年2月2日,曹某辉因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被分局刑事拘留。3月5日,曹某辉因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被北湖区检察院被批准逮捕。
目前,林某某电信诈骗集团案已另案侦办。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钟剑昌 邝利军
编辑:胡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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