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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局局长曾文被“双开”

日前,经郴州市纪委市监委指定,北湖区纪委区监委对郴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局局长曾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曾文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和异性有偿服务;违规发放奖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放贷营利

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套取产业引导资金用于账外开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产业引导资金申请、厂房漏水扩建、征地拆迁、土地返还款审批、办理出口通关手册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曾文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和玩忽职守犯罪。

曾文身为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党员意识淡薄,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缺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经郴州经济开发区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曾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林邑清风

编辑:王羽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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