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对北湖区、嘉禾县组织开展2020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共抽检192批次产品,其中餐饮食品85批次(含网络抽检17批次),豆制品3批次,糕点13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肉制品8批次,食用农产品79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177批次合格,15批次不合格。
抽检不合格情况
1.长豆角(豇豆):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郴州五岭广场分店经营的标称长沙华创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长豆角(豇豆),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灭蝇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辣椒:北湖区骆仙铺农贸市场杨满兰经营的辣椒,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豆芽:郴州市北湖区传凤蔬菜摊经营的豆芽,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复用汤碗:郴州乡村厨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复用汤碗,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菠菜:北湖区鑫沙苑农贸市场李芳程经营的菠菜,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阿维菌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油条:郴州市开发区华荣生态石磨坊经营的油条,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7.油条:嘉禾县龙福记饮食店制售的油条,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8.油条(油炸面制品):嘉禾县龙福记饮食店经营的油条(油炸面制品),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9.油条(油炸面制品):嘉禾县石磨坊早餐店经营的油条(油炸面制品),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0.烧烤豆腐(豆制品):嘉禾县吉祥豆腐店经营的烧烤豆腐(豆制品),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1.复用饭碗:嘉禾县中山鸽餐厅使用的复用饭碗,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2.兰花蟹(海水蟹):嘉禾县粤港海鲜店经营的兰花蟹(海水蟹),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3.豆芽:嘉禾县果鲜香经营的豆芽,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4.鲶鱼:嘉禾县珠泉市场胡志英经营的鲶鱼,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5.罗氏虾(淡水虾):嘉禾县富源水产店经营的罗氏虾(淡水虾),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及时按规定采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并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温馨提示】: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不合格食品,请注意保留购买凭证,并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灭蝇胺
灭蝇胺又名环丙氨嗪,为一种新型高效、低毒、含氮杂环类杀虫剂,是目前防治双翅目昆虫病虫害效果较好的生态农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灭蝇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镉(以Cd计)
镉是食品中最常见的污染重金属元素之一,联合国环境规划署(DNFP)和国际职业卫生重金属委员会将镉列入重点研究的环境污染物,世界卫生组织(WHO)则将其作为优先研究的食品污染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规定水产品中镉的限量为≤0.5mg/kg。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
4-氯苯氧乙酸钠(4-CPANa)俗称防落素,是农业生产中常用的植物生长抑制剂。经常被要用于豆芽培育无根黄豆芽和无根绿豆芽,提高豆芽产量和质量,所生豆芽肥嫩、粗壮、爽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食品添加剂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等33种产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1年第156号公告)对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等33种产品的食品添加剂注销生产许可申请。豆芽作为一种食用量非常大的蔬菜,4-氯苯氧乙酸钠的残留在人体内的累积所产生的有害作用不容忽视。
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阿维菌素
阿维菌素是一种抗生素类杀虫、杀螨、杀线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残留等特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阿维菌素在菠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铝的残留量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矶)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可用作膨松剂、稳定剂、抗结剂和染色料等,很多国家如美国、欧盟成员国、澳洲、新西兰、日本和我国等都允许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稳定剂可应用于豆类制品,其添加量“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而在终产品(干样品)中的铝残留最大限量不得超过100mg/kg。粉丝粉条(干样品)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200mgkg。长期摄入铝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影响人体对铁、钙等营养元素的吸收,从而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等,甚至影响神经细胞的发育。
孔雀石绿
孔雀石绿属于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真菌、杀细菌、杀寄生虫的药物。《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35号)规定孔雀石绿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孔雀石绿具有潜在的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危害。长期食用检出孔雀石绿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呋喃西林代谢物
呋喃西林是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和蛋白质结合而相当稳定,故常利用对其代谢物的检测来反应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60号)中规定,呋喃西林为禁用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等残疾而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对人体有致癌、致畸胎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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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郴州市场监管
编辑:唐哲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