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交警夜查酒驾。
红网时刻9月1日讯(通讯员 曾慧 曹李丹)8月29日是全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统一行动日。当晚,永兴公安交警按照上级机关要求统一部署,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在辖区内开展夜查酒驾行动,全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县电视台记者随警参加了夜查行动。
行动当晚,民警分别在永兴大道国土局、便江北路大树下岔路口等重点路口路段设置执勤点,按照“逢车必查,违法必究,处罚必严”原则,坚持对每一起违法行为“零容忍”。
20点5分许,驾驶人黄某驾驶湘L5YXXX小型汽车途径永兴大道国土局路段,民警对其进行例行酒驾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黄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听说自己是“酒驾”,黄某很诧异,且一直强调自己晚饭都还没吃不可能“酒驾”,民警仔细询问,黄某才想起自己中午小酌了一杯,以为过了一个下午没事了,谁知晚上还被查出了酒驾。随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黄某进行了处罚。
20时30分许,驾驶人陈某驾驶牌号湘LVDXXX的小型汽车途经便江北路大树下执勤点时被民警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51mg100ml,属酒后驾驶。经询问,陈某称自己只喝了两瓶啤酒,觉得没有任何影响,准备送妻子跟孩子先回家,谁知回家路上遇上了查酒驾。陈某表示,通过这次教训,今后只要沾了酒就不碰车。
永兴交警提醒您:生命安全无侥幸,“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一个硬道理,酒驾查处从来都不是目的,路畅人安才是最终的追求。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曾慧 曹李丹
编辑:唐哲宁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