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郴州市委批准,郴州市纪委市监委对郴州市综合保税区管理局副局长陈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宁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违规借款给管理服务对象从中获利;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套取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用途疏于监管、安排他人套取项目资金用于单位走访等开支,给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对此,陈宁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归个人使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
陈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在初核期间,陈宁主动投案,配合组织审查调查,如实交代了组织掌握的违纪违法问题,还主动交代了组织尚未掌握的违纪违法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郴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郴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宁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按程序终止其郴州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陈宁简历
陈宁,男,汉族,1969年11月出生,湖南苏仙人,大学文化。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0年8月至2012年5月任苏仙区栖凤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12年5月至2017年2月任栖凤渡镇党委书记;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任苏仙区苏仙岭街道党工委书记;2017年7月至今任郴州市综合保税区管理局副局长。
来源:林邑清风
来源:林邑清风
编辑:黎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