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通讯员 曾龙 郴州报道
近日,北湖区检察院依法立案监督一起智力残疾少女被强制猥亵案,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经查,今年6月,曹菲(化名,15岁,智力残疾1级)在邻居欧某家中被猥亵,曹军(化名,曹菲的父亲)听到女儿大声呼救后,循声赶往欧某家中将女儿救出并报警。但因证据不足,公安机关对嫌疑人欧某处行政拘留15日处罚。曹军及其家人认为应当追究欧某刑事责任,遂带着女儿前往北湖区检察院提出控告申诉。
公诉科科长袁章午现场接访,当面听取了曹军的陈述。鉴于被害人曹菲智力残疾,与人沟通交流不便,袁章午作为女检察官,在曹菲女性成年家属在场的情况下,采取了和缓、易于理解、适合未成年人和智力残疾人士身心特点的问话方式询问曹菲。在袁章午提起嫌疑人欧某的名字时曹菲一反常态地紧张,并指着自己的胸部、臀部的部位似乎要表达什么。袁章午立即将情况向分管副检察长李安进行了汇报。
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李安、袁章午均认为该案不是一起普通的行政案件,需要继续取证,于是将案件线索转批给未检办案组进行进一步审查。未检办案组检察官第一时间赶往接警派出所调卷审查,并与公安承办人交流案情,同时找到当时陪同被害人体检的妇联工作人员,详细询问了体检和询问过程的细节情况。
综合前期充分的调查,未检办案组立即对该案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并于7月6日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随即对该案行政转刑事立案侦查。7月9日,公安机关将欧某刑事拘留。北湖区检察院迅速对该案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固定证据。7月23日,欧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北湖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一直以来,北湖区检察院充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切实开展对未成年人尤其是特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对于发现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均将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对于发现公安机关存在有案不立、执法不规范的行为,将通过强化立案监督的方式,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曾龙
编辑:邓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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