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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警方:追踪消失的14700元

红网时刻7月2日讯 2019年4月14日,在蓝山县某铁厂工作的艾某在下班途中捡到一部手机。回到家中,艾某将手机仔细研究了一番,他发现手机的屏幕没有上锁,然而更让他感到意外的是他打开微信时,发现微信支付密码竟然是“123456”。此时一个贪婪的欲望在他的脑海里出现,没有多加思考,他便通过微信提现功能先后四次从手机上绑定的银行卡内往微信里面提现14700元,后又将里面的9200元转移至自己微信钱包中。2020年5月,当艾某准备将这台手机微信内剩余的5500元转出时,发现手机的微信支付功能已经被锁。

6月22日上午,市民李先生(化名)来到塘村派出所报警称,他去银行取钱时发现卡内的钱无缘无故少了14700元。在调查过程中,民警掌握到李先生曾于去年4月丢失过一部手机,而这部手机恰好和他取钱的银行卡绑定在了一起。沿着这条线索,塘村派出所所长欧钦雄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通过调取手机转账记录和银行转账流水,民警发现蓝山籍男子艾某有重大嫌疑。6月23日,民警依法对艾某采取传唤措施。“虽然艾某删除了微信记录也停用了当时用于转账的微信号,但通过我们事后调查,还是找到了他的转账记录,加上对其银行的交易记录分析,我们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办案民警介绍说,虽然起初艾某百般抵赖,但是在证据面前还是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据嫌疑人艾某交代,在捡到李先生的手机后他意外地获取到了支付密码,并发现手机绑定的银行卡内有一笔钱,于是滋生了贪念。目前艾某已经被刑事拘留,受害人被盗的9200元亦被全部追回,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警方提醒,移动支付时代,绝大部分人手机都绑定了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等支付工具,应当避免使用生日、手机号或者简单的数字等做密码;尽量避免在手机内存身份证、银行卡等照片;如果手机丢失了应该及时挂失并且冻结SIM卡、微信、支付宝、网银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资金安全。

来源:嘉禾警讯

编辑:唐哲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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