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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桂阳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实施办法》解读

根据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郴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方案》(郴政办发〔2019〕6号)、郴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郴教通〔2020〕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桂阳县实际,制定了《2020年桂阳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方便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全面、准确了解招生政策,现将有关入学政策解读如下:

一、《办法》制定的依据有哪些?

《办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4号)、《居住证暂行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除大班额专项行动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99号)、《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发[2019]6号)、郴州市教育局、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严肃纪律、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违规择校的通知》(郴教发[2015]6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0〕13号)、郴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郴教通〔2020〕26号)等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桂阳县实际制定的。

二、《办法》对桂阳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政策做了哪些调整?为什么要调整?

在确保桂阳县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招生文件精神及实际,对招生政策作出了适当调整。

1.因为往年入学对象监护人在填报报名信息时,对类别名称:“常住居民”“人户分离”理解出现差异,导致家长在选择入学类型时选错。今年调整成“城区户口有房户子女”、“城区户口无房户子女”“非城区户口购房户子女”,更换后的类型名称更加通俗易懂。“城区户口”指桂阳县城区户口。

2.(郴教发[2020]26号)文件明确规定: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进行。民办学校必须优先满足本县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须在招生平台上公开。

选择县内公办和民办学校的登录gyx.xsbmxt.com或关注“桂阳教育”微信公众号按程序据实填写上传资料。选择郴州市内的其他民办学校的,请登录cz.xsbmxt.com系统或手机关注“郴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在“新生入学”-“网上报名”栏目的最底部点击“全市民办教育学校”选择需要就读的县市区的民办学校,按要求填写资料。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减少次年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等处理(政策依据:教育部2019年1号文件)

3.在往年的招生过程中,因学生居住地址填写模糊,招生学校录取时难以分辨,出现同一楼栋甚至同一楼层被不同学校录取的现象,导致大量家长回访要求更改派位学校。所以今年新增了《城区版块图》,将城区划分了94个版块和“城区周边村组”版块,周边村组命名为95版块,入学对象除了要填写详细居住地址之外,还要根据版块图填写版块序号。版块图并非学校辖区图,版块图是统计各版块区域内学生数量的重要途径。

4.在系统里增设了用电户号,用电户姓名、用电户身份证。这样工作人员审核起来更加精准。

5.调整了“桂阳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因为之前的《领导小组名单》是2018年以两办名义印发的,两年过去,很多领导升迁或岗位变动,有些部门进行了机构改革,所以必须调整。

6.因为去年桂阳县相关部门规定:一个单位只能有一个公众号,所以停用了“桂阳基础教育”微信公众号,用“桂阳教育”作为新生入学的公众号。

三、县城区没有放宽小学新生入学年龄,原因是什么?

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有规定。根据《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三条第六款的规定,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期原则上以当年8月31日为准。郴政办发〔2019〕6号文件规定,中心城区一年级入学条件:凡当年8月31日前满6周岁的儿童。二是学位受限。近三年来,县委、县政府组织实施了县城区化解大班额三年行动计划,通过新建和改扩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等方式,新增学位万余个。但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仍然非常紧张。三是控制招生班额的需要。根据省政府湘政办函〔2017〕99号文件要求:从2018秋季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小学按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的标准班额招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各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规模。

四、县城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政策适用于转学吗?

不适用。《郴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方案》(郴政办发〔2019〕6号)文件规定:城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条件只适用于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非起始年级不适用。

五、哪些房产不能作为入学报名依据?

根据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郴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方案》(郴政办发〔2019〕6号)文件规定,登记为商业使用性质的房产、非法买卖或非法买卖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非住宅房屋不能作入学报名依据;同一出租房,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只安排一户居民子女入学。根据《中共桂阳县委办公室、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阳县集中处置存量违法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办发〔2018〕2号)精神,购买存量违法建筑的住户、因其它历史遗留问题无房产证的,可到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桂阳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无房产证户”子女新生入学登记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内容,由街道驻社区干部、网格员、村组干部配合城区学校实地核实签署意见后再到桂阳县整治遗留办公室(建设局109房)审核签章,作为入学报名房产信息辅助材料依据。

六、为什么要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

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的目的和作用:一是方便广大学生和家长。学生或家长随时随地利用手机和电脑登录入学管理平台就可完成网上报名、查看录取结果。二是便于掌握生源情况。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将按城区户口居民子女、非城区户口购房户居民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等类别自动生成统计结果,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三是保障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通过网上报名、网上录取能有效防范和杜绝择校现象,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真正做到“阳光招生”。

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如何划片?

为化解大班额,根据生源摸底情况,结合区域学位情况,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入学,辖区划分情况由县教育局另行公布。

八、义务教育新生入学信息和报名材料如何审核?

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信息和报名材料,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学校统一审核。为严把新生入学信息和报名材料审核关,严防弄虚作假,招生期间教育、人社、公安、工商、不动产登记、房产等部门将密切协作,教育部门将利用各部门的有关管理系统核查入学信息和报名材料或由教育行政部门汇总相关信息提交相关部门查询。对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信息,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还将进行入户核查。

九、新生入学网上报名、录取安排在什么时间进行?

(一)宣传阶段(6月20日-7月20日)。6月25日前,制定新生入学实施办法及宣传资料;6月28日-7月25日,各学校(幼儿园)、街道、社区、村、组张贴、发放招生宣传资料,城区各学校(幼儿园)设置咨询点,广泛开展宣传和咨询工作。

(二)网上报名(6月28日-7月25日)。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由监护人通过关注“桂阳教育”微信公众号或登录电脑网址(http://gyx.xsbmxt.com)注册账号,登录“桂阳县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报名系统”按提示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在本县城区学校(幼儿园)就读的毕业学生,由学校(幼儿园)指导学生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信息填报。

(三)网上信息审核(7月25日-8月10日)。对入学对象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初审核通过后,家长可下载打印《新生入学申请表》。

(四)预派位(8月11日-8月19日)。根据入学条件,对初审通过的入学对象,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预派位到相应学校。

(五)学校验证核查(8月12日-8月19日)。由县教育局派出监督员与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成员,按县城区户口居民子女(含现役军人子女)、非城区户口购房户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先后顺序对入学资料集中审核,对符合条件者进行登记造册。学生家长打印《入学申请表》,带上表明确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预派位学校现场审核、验证。

学校验证审核顺序:

第一批:8月12日-14日,县城区户口居民子女、非城区户口购房户子女。

第二批:8月16日-19日,进城务工人员、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各招生学校组织核查小组对已预派位入学对象进行走访核查,记录相关核查情况。将审核不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入学对象注明原因及时上报,并从报名系统中反馈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办公室。

(六)审核与调剂(8月20日-8月24日)。城区各中小学校将《秋季城区新生入学登记表》及《秋季城区新生统计汇总表》打印成册,经校长签字后,于8月22日前上报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办公室(同时上交电子稿到指定邮箱),经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领导小组研究录取和调剂工作。

(七)公示阶段(8月25日-8月27日)。各中小学校公示录取名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八)领取入学通知书(8月27日-8月28日)。学生凭户口本到录取学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九)新生报到注册时间:8月30日-31日。各校组织新生报到注册。凡不接受网上报名、实地调查和微机派位的学生视作放弃辖区入学,学生监护人带领子女按要求到指定的学校入学。

报名和派位时间如有变动将通过“桂阳县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布。

十、各类人员入学条件有何规定,报名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十一、在县城区入学遇到特殊情况如何处理?

(一)县城区户口常住居民孩童的父母无房产,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户口(注:县城区户口)在一起的三代同堂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持户口簿、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中心4楼)出具的无房证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及其它所需材料网上申请学位,审核通过,按其实际居住地划片就近入学。

(二)城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抵押的,可用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抵押贷款协议及贷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不含民间借贷)报名。

(三)在城区购买商品住宅或依法自建住宅并已入住,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可凭房屋买卖网签合同或不动产预告登记证办理报名手续;自建房须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租房居住的,须提供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和房屋租赁备案证明。购买存量违法建筑的住户,或因其它历史遗留问题无房产证的,可到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桂阳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无房产证户”子女新生入学登记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内容,由街道驻社区干部、网格员、村组干部配合学校实地核实签署意见后,再到桂阳县集中整治违法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办公室(办公地点:建设局一楼)审核盖章通过,作为“无房产证户子女”入学报名房产信息辅助材料依据。非住宅房屋(如车库、门面等)所有权证不得作入学报名依据。

(四)因领养、计划外生育及父母离异等原因暂时未办理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凭民政局、卫健局、法院等部门的有效证明,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法定监护人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

(五)由外地调入桂阳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凭县组织、人社部门调动手续和房屋租赁证明到所在辖区学校审核,其它所需材料及审核方式参照“城区户口居民子女”入学条件审批。

(六)在县城区多户合购(合租)同一套住房的,只能解决其中一户在县城无其它房产的居民子女入学,该套住房小学六年内、初中三年内只能安排一户居民子女入学。

(七)其他特殊情况,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实符合条件的,在有学位的前提下统筹安排。

十二、在城区购买了住房(含自建房)又实际入住了,只有购房合同,无房产证、无房屋买卖网签合同或不动产预告登记证的子女报名,在网上报名时怎么填写和提交“现居住房产信息(含租房)房产信息编号”?

①从桂阳县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gyx.xsbmxt.com)新闻中心下载打印《桂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无房产证户”新生入学登记表》(简称“登记表”)按表格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②社区网格员实地察看核实,并拍照、签字(监护人与入学对象以住房为背景);要求核实房产信息真实准确 ③到现居住所在街道的社区签章,社区登记汇总报教育局备查;④到整治遗留办签章取得“登记编号”。登记编号可用于房屋买卖无签网合同或无房产证编号在报名系统使用;《登记表》作为“无房产证户子女”入学报名房产信息辅助材料依据,拍照相片与购房合同(或自建房审批手续)一起上传到新生报名系统中购房合同相片处。此办法只用于临时新生入学报名,请尽快去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十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有哪些规定?

具有本县户籍、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中度智障、听障和视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安排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确实不能随班就读和到特殊教育学校(班)接受教育、具有一定学习能力且在当地残联登记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相关学校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十四、为什么小学新生入学报名需提供预防接种证?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8号修订)规定: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教育行政、卫生预防部门温馨提示:为了孩子的健康,请家长用手机搜索并下载“小豆苗APP”客户端,或自行到接种门诊查询小孩的预防接种情况。如发现孩子未完成当前年龄段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请带孩子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十五、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为什么要凭居住证入学?

根据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湘公发〔2016〕50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常住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城市居住,作为实际居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办理相关事务的证明。《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规定: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招生管理做好消除大班额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145号)规定:各地要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有序入学,尽量减少不符合条件的学生进城就读现象。

根据上述法规政策,结合桂阳县城区实际,《办法》明确了外来人员需持有居住证半年以上或回执,其子女方可在县城区入学。

十六、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有哪些纪律要求?

(一)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坚持“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公办学校不得擅自更改招生区域,不得跨区域招生,不得采取考试或通过民办教育机构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不得以学生的期末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不得拒收本区域内符合政策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严禁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寄宿生或以校外学生服务机构名义变相招收寄宿生。严厉整肃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严禁各级部门、单位及公职人员“写条子”“打招呼”要求安排“关系生”择校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统一管理、同步网上报名,不得以笔试或面试的方式选拔新生。

(二)严格控制班额。城区学校既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全面完成消除大班额年度目标任务,又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原则上按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的标准班额招生,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

(三)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违规招生的,将按照“先处理人、再处理事”的原则,追究校长的责任。招生工作纳入教育局对学校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减少次年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等处理。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擅自修改或伪造户口、房屋产权等证明,一经发现,由招生学校立即予以清退,符合本地入学条件的根据政策重新统筹安排入学,并依法通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国家公职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办理假证件或出具、使用假证明材料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十七、如要咨询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的相关政策和具体问题,应该向哪里咨询?

《办法》明确,县级统筹、政府主导、以校为主的原则。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制订方案,监督和指导城区学校的入学工作。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依据实施办法,组织好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在县城区学校(或幼儿园)就读的学生,由就读学校(幼儿园)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指导学生家长完成本校学生学位的申请,及进行网上报名和政策解答。部分学生因某一项需提供的材料,因特殊情况难办的,学校给予帮助,组织本校工作人员与社区网格员一起进行实地核查,核查属实符合入学条件的指导学生家长填写好《2020年秋季桂阳县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实地核查登记表》(表格到报名系统下载)并由核查人员、社区网格员、家长三方签字作为附件上传。

其他非城区内小学或幼儿园毕业的入学对象,可自行网上报名,如遇到问题,需要咨询的,可直接到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咨询。

举报电话:0735-4470133(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5-4470366(县教育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735-4470103 0735-4470105 (县城区新生入学办)

0735-4471537 0735-4470109 (县教育局基教股)

招生学校监督咨询电话:

蓉峰完小:0735-4422856

人民完小:0735-4422293

城南完小:0735-4427699

士杰学校:0735-4471855

北关完小:0735-4421462

朝阳学校:0735-4499068

龙潭小学:0735-4290466

茶红学校:0735-4290968

东风学校:0735-4423132

芙蓉完小:0735-2456602

蒙泉学校:0735-4465070

桂阳九中:0735-4410620

鹿峰中学:0735-4446579

龙潭中学:0735-7501288

东风中学:0735-4432805

特殊学校:0735-4460558

宝岭小学:13873575079

金贝贝学校:0735-4888886

东塔学校:13017354543

东升学校:15197566389

铭郡学校:0735-4281718

展辉学校:0735-4288666

来源:天下桂阳

编辑:唐哲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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