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郴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了《郴州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便民手册》,并在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进行公布。
1、增设电梯的住宅需具备哪些条件?
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范围内,未列入棚户区改造和征收拆迁范围,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满足安全要求,4层以上(不含地下室、杂房车库)且未设电梯的非单一产权多层既有住宅。
2、增设电梯的申请人及实施主体?
申请人可以推举业主代表作为实施主体,或申请人书面委托电梯企业、具有设计或施工资质的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第三方单位作为实施主体。
3、多少人同意就可以申请增设电梯?
增设电梯应当经该单元或者楼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业主或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
4、安全方面有什么具体要求?
增设电梯不得破坏既有建筑主体结构,增设电梯的设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增设的电梯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由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制造和安装,安装前应报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入使用前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检验合格,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书。
5、国土、规划、消防方面有什么要求?
增设电梯用地必须位于既有住宅小区土地使用权红线范围内;不得占用市政道路、公园绿地,不得破坏既有建筑结构,不得压占地下管线,不得危及公共安全,不得占用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不得妨碍人员疏散、消火栓、水泵接合器使用等。
6、增设电梯后,是否征收增容费用?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不征收增容地价,免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后增加的公共建筑面积,计入房屋公摊面积。
来源:红网时刻
编辑:欧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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