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一位网友称其在高架上因使用“手机内导航功能”被交警拦下,被扣2分并罚款。
而后,上海市交警部门通过微博回应称,针对网上反映“手机导航执法被查”的情况进行了仔细核查,5月29日上午,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架支队三大队民警在南北高架鲁班立交东进口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发现一沪A号牌小型轿车的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手持手机浏览,将其拦停,并对驾驶员石某某开具简易处罚决定书,对其驾车时浏览电子设备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在这条微博中警方提示: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七款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同时,针对市民反响强烈的开车打电话、看手机、玩手机等严重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行为,高架交警将利用科技手段加人工执法等方式,坚持加大执法力度,全天候保障大家的出行安全。
回应后,仍有网友对“行车过程中到底能不能使用导航”感到困惑,并留言质疑,为此,记者电话联系了上海市交警总队宣传部门有关负责人。
“事实上,这不是一个用不用导航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在机动车行车过程中,只要手持手机、使用手机,无论是打电话、查导航、打游戏,都是不对的,“如果把手机放在一处,不去碰它,视线也没有关注它,放在边上听声音那是可以的。”
他进一步解释了开车过程中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存在的风险,“交通车辆行进当中,很多事情都是一秒钟、一瞬间发生的,高速公路上,可能只是一秒钟,方向就偏了。”
记者咨询,如果在城市道路开车过程中需要查导航的时候将车停在一旁,查好再开车,在开车过程中不去碰触手机,是否可行?该负责人表示,只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车过程中不操作使用,就无妨,他同时提醒,短暂停车时也要注意停车处是否允许停车,如果是不能停车的地方停车,也会违法违规。
相关知识了解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第62条第3款明确规定,驾车时不得接打手机,不得有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并规定开车接打手机将会受到罚款和扣分的处罚。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编辑:唐哲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