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4月8日讯(通讯员 李燕)近日,嘉禾县纪委出台一号文件,就如何加强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协调协作配合制定操作规程,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联动监督新合力。
近年来,嘉禾县积极探索“纪律+监察+派驻+巡察”联动监督工作模式,通过多方调研、征求意见于近期出台了《嘉禾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县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操作规程》。
该规程充分结合嘉禾县巡察工作实际情况,将巡察机构与嘉禾县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的协作配合模式,依程序分为巡察前、中、后三个环节。巡察启动前,嘉禾县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及派驻机构会及时将信访举报整体分析情况、纠治“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情况和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举报反映等方面情况全面通报给县委巡察办,以便为巡察精准把脉施方提供参考。巡察期间,对重要问题研判、政策适用等,可联合进行会商、听取意见;对巡察期间发现的重要问题和线索,纪检监察室等部门可介入开展重要谈话,确有必要可办理提前移交。对巡察发现的相关问题,由巡察组提出“立行立改”建议,交由嘉禾县纪委监委机关相关部门督促指导或会同派驻机构跟踪督办,提高问题线索质量和巡察工作效率。巡察结束后,巡察办要及时将问题线索报告等相关材料移交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案管室),巡察组则向纪检监察室和派驻机构抄送巡察反馈意见。嘉禾县纪委监委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查办,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行分类处置,从严从快办理,定期组织开展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和“回头看”,确保巡察“后半篇文章”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这份新出台的巡察协作规程操作性强,可以实现信息互通、工作互动、成果互用,形成‘1+1+1+1>4’的监督合力,全方位多角度掌握政治生态现状,精准发现问题,增强监督实效。”嘉禾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道。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李燕
编辑:欧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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