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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法修订后,哪些人不用再办个税汇算清缴?

个税法修订后,最大的变化就是:很多人都要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做2019年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暂定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这成为了不少网友关注、讨论的焦点。

从明年3月份开始,究竟哪些个人需要汇算清缴,哪些人不需要?

潇湘晨报记者 陈张书 长沙报道

按照修订后的个税法规定,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减除专项扣除后超过6万元;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且综合所得减除专项扣除后超过6万元,都是要进行汇缴清算的。不过,根据近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这个“6万”的门槛两年内提至“12万”。更多人可以不用办汇算清缴了。

收入来源只有工资薪金,可免除义务

大多数人每个月由公司预扣预缴了个税,为何全年结束后还需要汇算清缴呢?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以前分类个税体制下,各项收入都按月或按次来缴纳,不需要汇算清缴。而这次个税改革采取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个税体制,综合税制需要综合四项收入来按年纳税,因此必须汇算清缴才能确定最终税额。

比如,长沙的郑爽在一家公司上班,月薪为3800元,只在一个单位取得工资薪金收入,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收入,平时都不需要缴个税。或者,如果你的工资薪金达到了每月5000元或者年收入6万元的起征点,但收入来源只有工资薪金,每月预扣预缴的税款之和刚好等于年度应纳税额。这两种情况明年不需要再汇算清缴。

近日,为了降低纳税人汇算清缴申报负担,国务院决定,暂定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这意味着,未来两年,个人如果汇总计算全年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不必汇算清缴。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李旭红教授表示,此举目的是减轻纳税人负担。

这四类情况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对收入来源只有工资薪金的个人来说,预扣预缴税额基本等于汇算清缴税额。而对于收入来源较多、收入不均衡的个人来说,可能面临着汇算清缴退税或补税的情形。新个税法规定,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一是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因日常没有合并预扣预缴机制,难以做到预扣税款与汇算清缴税款一致,需要汇算清缴。

二是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四项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因为纳税人综合所得的收入来源分散,收入不稳定,可能存在多个扣缴义务人,难以做到预扣税款与汇算清缴税款一致,需要汇算清缴。

三是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的税额低于依法计算出的应纳税额。

四是纳税人申请退税的。如纳税人年度预缴税款高于应纳税款的,可以申请退税。

科普

年度汇算清缴到底怎么算

个税汇算清缴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钱袋子,因此备受关注。对绝大部分只有工资薪金收入的工薪族来说,此前全年预扣预缴税额与最终汇算清缴税额基本一致。而对收入来源较多的个人,如果最终汇算清缴额小于预扣预缴额,那就需要申请退税,反之则需要补税。

那么,综合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要怎么计算?

综合所得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专项扣除-6万元-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税率-年度速算扣除数。

综合所得怎么算?值得注意的是,汇算清缴时的四项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对应的收入额、口径是不同的。其中工资薪金所得的收入额,是全部收入作为收入额,不做任何的扣减,而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除了要扣除20%的费用以外,其中的稿酬所得还有一个特殊性,计算出来以后还要按70%计算,也就是打七折作为最终的收入。

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80%+稿酬所得×80%×70%。

当年要补缴或者退税额=年度应纳个税-年中综合所得已申报预缴的税款。

链接

网上就能查个税申报记录

近日,记者从湖南省税务局获悉,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功能已正式上线,自然人纳税人可自行查询、核对本人有关个税申报记录。

该查询功能上线后,纳税人可便捷地查询本人2019年及以后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税记录,并可就不实申报信息提起申诉。纳税人可以通过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首页的“湖南税务特色应用”使用以下功能:申报收入查询、纳税明细查询、申诉记录查询。

其中,申报收入查询中,纳税人可通过该功能查询本人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及以后年度,在全国范围内发生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收入明细记录。对其中存在异议的申报记录,纳税人可通过页面上“申诉”按钮发起异议申诉,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发起的申诉进行调查核实处理,纳税人可查询申诉记录的处理进度和情况,得到税务机关对申诉结果的反馈。申诉成功的申报记录将不再显示,且不会参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申报的计算。

有关查询进入方式:输入网址its.hunan.chinatax.gov.cn,直接进入。也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搜索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或输入以下网址:hunan.chinatax.gov.cn)点击“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即可进入。或者在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用户登录”界面点击左下角“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按钮即可进入。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陈张书

编辑:欧群军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2019/12/02/62711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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