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郴州6月28日讯 (通讯员 程国斌 )近日,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为适应农村地区治安交通形势的发展变化,深化农村警务机制改革,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不断夯实农村公共安全基础,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出台了《关于全市农村派出所履行部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的意见》。
交警中队揭牌。
《意见》指出,创新农村派出所警务综合效能,补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薄弱短板,由农村派出所承担部分公安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并按照权责相适的原则,授予其交通安全管理执法权。“所队合一”在乡镇农村派出所设立交警中队(含部分辖有乡镇农村区域的城区派出所),加挂“XX县(市、区)公安(分)局XX派出所交警中队”牌子,明确由派出所长兼任交警中队长,全体民警参与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增配1至2名辅警。开展辖区省道、县道、乡道和村村通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联勤联动,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管控,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动员组织社会群众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不断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开展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辖区在籍机动车、驾驶员基础信息台帐,排查掌握辖区内无牌机动车、无证驾驶人情况。负责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接处警、一般财产损失事故处理和伤亡事故前期处置。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服务,在具备条件的农村派出所开展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最大限度方便服务群众。
来源:红网时刻
编辑:汤思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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