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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郴州人,这12种药物调整为“非处方药”了!

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经组织论证和审定,补肾润肺口服液、定坤丹、黄芪精颗粒、小儿柴桂退热颗粒、维生素B12滴眼液、银黄颗粒等12种药品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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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指非处方药的类别。目前国家对非处方药实施分类管理。非处方药分为甲、乙两类。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销售企业,应当配备经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

*为之前已有同类双跨品种的情形。

(来源:国家药监局)

来源:红网时刻

编辑:欧群军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2019/02/20/50875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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