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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债主私扣车辆引发纠纷 法院司法拍卖化解矛盾

红网时刻1月18日讯通讯员 李姝婷)近日,嘉禾县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网拍模式,顺利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完毕,逐步解决资产变现难题,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2016年10月,被执行人郭某因需资金周转向申请人黄某某借款20万元,出具了借条并约定月利率3%,且郭某以一辆传祺牌小型汽车作为抵押。此后,郭某偿还本金4万元,并按月利率3%的标准支付利息至2017年7月,其余借款及利息黄某某催讨未果后,于2017年8月私自扣押郭某所有的车辆而引发纠纷。2018年1月,申请人黄某某将被执行人郭某诉至嘉禾县人民法院请求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郭某辩称因黄某某非法扣押其小车并导致车辆损坏严重、附有多条违章信息,要求黄某某归还车辆并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经审理,法院判决郭某应返还黄某某本息合计179200元;郭某要求黄某某返还车辆并赔偿损失的请求不属该案审理范畴,可另行诉讼主张权利。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郭某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黄某某便申请查封并评估拍卖被执行人名下的传祺牌汽车。嘉禾法院在查封车辆后,第一时间对外委托移送,经郴州市中院公开随机选定该次对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后,经申请人黄某某选择,选定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最终用户姓名刘某某以66780元的最高价格竞买成功。法院穷尽所有执行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郭某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申请人黄某某同意,对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来源:嘉禾网)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李姝婷

编辑:欧群军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2019/01/18/47090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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