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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办歪事,嘉禾9名村官被问责

红网时刻8月9日讯 (通讯员  尹振亮 王继华) 8月8日,嘉禾县纪委监委通过微信公众号“嘉禾清风”向全县人民发出通报,分别对克扣公益林补偿款的广发镇忠良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某祥、原村委主任李某保;违规收取建房审批费的珠泉镇平田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某军、原村委主任李某红、原党支部委员李某生;克扣群众生态公益林补偿款的石桥镇周家村原支部书记周某兵、村委主任周某平等9人给予党内纪律处分,在全县收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

今年以来,嘉禾县纪委监委通过广泛地调查摸底,把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干部在雁过拔毛、扶贫帮困、挪用专项资金、克扣公益林补偿款、收取建房审批费等侵害群众利问题作为巡查和监督管理的突破口,着力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解决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作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对“村官”的问责力度,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为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工作保驾护航。并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督”平台,受理群众举报,组织监督组常态化深入嘉禾县各地排查各类腐败问题线索。同时,嘉禾县纪委还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工作责任,对标对表,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建档建卡,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牵头,盯紧快查快处,使一批好心念歪了“真经”的村组干部受到了纪律处分。

2014年,广发镇忠良村召开村支两委干部会议决定将本应发放给村民的集体公益林补偿款作为村集体收入使用。按会议决定,村支两委干部通过本人或其亲属的个人账户领取集体公益林补偿款,持卡人可从中获取200元“取款劳务费”,余款用作村集体开支。2014年至2016年期间,忠良村村支两委干部通过此方式领取集体公益林补偿款98542.5元,其92120元用于支付村务日常开支。李某祥、李某保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7月,两人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克扣群众资金由广发镇政府督促忠良村委按规定发放给群众。

无独有偶。2014年至2016年,石桥镇周家村违规将本应发放给村民的公益林补偿款71676.5元截留至村集体,作为村集体收入使用。周家村村委主任周某平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村文书周某平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村党支部书记周某喜对其中19617.5元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原村党支部书记周某兵对其中52059元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周某兵、周某平、周某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7月,周荣兵、周军平、周三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某喜受到书面检查问责处理;克扣群众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款由石桥镇政府督促周家村委按规定发放至农户。

2011年6月至2017年5月期间,珠泉镇平田村原支部书记李某军、原村委主任李某红、原支部委员李某生在没有相关收费依据的情况下,向本村建房户按每户300元的标准收取费用共计22200元,用于村集体公务开支。2018年7月,3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费用全部存入珠泉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管服务中心,由珠泉镇纪委监督平田村退还建房户。

“以上3起典型案例暴露出少数基层干部法制观念淡薄和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嘉禾县各级各部门务必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嘉禾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始终抓好执纪监督问责,着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引导好乡村干部依法依规行政办事,对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坚决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问责。

来源:红网

作者:尹振亮 王继华

编辑:朱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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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2018/08/09/3645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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