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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环保督查一组抓实1字号交办件现场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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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环保现场督查组第一组现场检查各生产企业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

红网时刻8月8日讯   省环保督察组第一号交办件下达郴州市后,郴州市环保现场督查组第一组在市委督查室主任邹松的带领下,针对交办内容涉及的“白露塘镇福源新村钻石钨冶炼等厂造成严重空气污染,很大气味,群众多次向高新区环保局反映,却无效果,政府不作为”的问题,深入一线,逐一核查,抓实整改。

所涉企业情况

1号交办件涉及柿竹园有色金属产业园区内的7家冶炼企业,另有1家冶炼企业挂牌待建,1家冶炼企业关闭。群众反映气味很大,主要是投诉冶炼企业排放刺激性气味,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目前,所涉的高星公司、柿竹园铋冶炼厂、福欣公司3家企业停产,钻石钨公司、金山公司、金信公司、湘金公司4家企业正常生产。

现场督查情况

现场检查各生产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但柿竹园有色金属产业区域确能闻到淡淡的刺激性气味,主要来源于钻石钨公司,且夜晚比白天气味大。主要问题:一是钻石钨公司自行安装的硫化氢吸收塔监测探头安装位置不当,无法准确检测出硫化氢排放浓度,无法为企业生产和污染设施运行调试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二是钻石钨公司硫化氢吸收系统在更换新鲜吸收液的过程中,处理硫化氢的效果会存在短暂降低现象。三是钻石钨公司在硫化铵转移过程中存在刺激性气体挥发。此外,金山公司小萃取车间有氨气挥发,存在无组织排放,现场能闻到轻微氨味。

环境监测情况

监测结果显示,白露塘村二十组(距钻石钨公司厂界500米)、福源村(原山河村老湾组,距钻石钨公司厂界1000米)2个敏感点位的氨气浓度在0.05—0.14 mg/m3之间。因《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没有氨气的浓度标准,无法对福源新村的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评价。但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氨气浓度低于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一级标准1.0 mg/m3,福源新村氨气的环境浓度较低。对钻石钨公司氨气吸收塔排口进行监测,结果在0.015—0.034kg/h之间,低于8.7kg/h的排放标准,企业氨气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最新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一是责令钻石钨公司调整硫化氢检测仪器探头的位置,确保数据准确反映硫化氢排放浓度;改造硫化氢吸收系统,消除系统缺陷,提高系统处理效率和稳定性;改进硫化铵转移方法,减少刺激性气体挥发;于9月30日之前完成整改。二是责令金山公司将小萃取车间改造成全密闭车间,于8月10日之前完成整改。

来源:红网

编辑:朱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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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2018/08/08/3176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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