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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纪委通报3起落实“互联网+监督”工作不力典型案件

红网时刻7月26日讯 近日,郴州市纪委将近期查处的3起落实“互联网+监督”工作不力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1、资兴市农经站、资兴市农村财务审计中心及清江镇等4个乡镇履职不力,导致8个村的村级财务数据未上传“互联网+监督”平台进行公示问题。经查,2018年4月,资兴市农经站、资兴市农村财务审计中心以及清江镇、三都镇、汤溪镇、白廊镇落实“互联网+监督”平台村级财务公开工作不力,导致8个村(社区)2017年第四季度村级财务相关数据及票据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互联网+监督”平台予以公示。对此,资兴市农经站副站长黄莉、清江镇常务副镇长曹敏、三都镇人大主席曾建军、汤溪镇常务副镇长黄小林、白廊镇常务副镇长黎征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资兴市农村财务审计中心主任薛良辉负有重要责任,清江镇经管专干黄常宏、三都镇经管站站长胡家胜、汤溪镇经管站站长何忠林、白廊镇经管员何明强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6月,黄莉、曹敏、曾建军、黄小林、黎征、薛良辉分别受到批评教育问责处理;黄常宏、胡家胜、何忠林、何明强分别受到书面检查问责处理。

2、临武县财政局履职不力,导致在“互联网+监督”工作中未及时采集村级财务数据问题。经查,2017年至2018年,临武县财政局落实“互联网+监督”工作不力,对乡镇财政所“互联网+监督”工作指导和衔接不到位,未按要求开展业务培训,未对村级财务数据采集进行督促检查,导致下属10余个乡镇财政所未安排村级财务数据采集工作,全县2017年村级财政数据采集、公开工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2018年6月,临武县财政局受到通报问责处理;金江镇财政所长唐晓红、武水镇财政所长曹素荣、南强镇财政所长文强兴、汾市镇财政所长郭满菊、楚江镇财政所长刘金国、麦市镇财政所长陈宋强、香花镇财政所长陈志锋、万水乡财政所长苏海兵、镇南乡财政所长雷国跃、西瑶乡财政所长李庆发分别受到批评教育问责处理。

3、北湖区仰天湖瑶族乡工作不到位,导致部分村级财务数据未上传“互联网+监督”平台进行公示问题。经查,2017年至2018年,仰天湖瑶族乡落实“互联网+监督”工作不力,导致2017年度部分票据未上传“互联网+监督”平台予以公示。对此,仰天湖瑶族乡财政所原所长李华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乡代管办副主任肖华清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5月,李华受到批评教育问责处理,肖华清受到书面检查问责处理。

通报指出,“互联网+监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平台,是实现“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标本兼治、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有效手段和关键举措,对于进一步加强扶贫、民生资金项目监管,深化党务政务和村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上述3起典型案件暴露出当前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对“互联网+监督”平台管理使用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郴州日报记者 李江华)

来源:红网

作者:李江华

编辑:唐哲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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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2018/07/26/2255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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