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0月10日讯(郴州日报记者 黄慧 通讯员 段康)国庆假期期间,郴州不少车主都收到了来自郴州市交警支队的提示短信,称爱车在某路口已违章,设备目前处于公示阶段暂不予录入,该设备10月8日正式启用。不少车主在收到这条短信后,不太明白是什么意思。
记者从郴州市交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规范交通行为,改善道路交通环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郴州市交警支队在郴江路与爱莲路交叉路口、郴江路与曹家坪路交叉路口新建2处电子警察设备,在学院路与郴州大道交叉口北向30米处新建1处抓拍球设备。这些设备已于10月8日24:00正式启用。
记者了解到,其实早在9月12日,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就已发布公告,对以上新增加的2处电子警察点位和1处抓拍球进行公示。交警部门表示,在设备公示期间,也就是对10月8日24:00前,在此三处路段的交通违法行为只提醒,不予以处罚。但10月8日24:00后,此三处路段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交警部门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在驾驶过程中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
来源:红网
作者:黄慧 段康
编辑:龙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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