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0月9日讯(通讯员 袁莲花 李咪敏)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加快法治北湖建设,成功创建“全国法治区”,促进“七五”普法规划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 依据《中共郴州市委法治郴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县市区法治郴州(普法依法治理)绩效考核细则〉的相关规定,北湖区认真总结,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结合实际,制订出台了《2017年乡镇街道法治北湖(普法依法治理)绩效考核细则》和《2017年区直单位法治北湖(普法依法治理)绩效考核细则》。
考核对象为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各单位。考核方式采取自查与抽查、书面考核与实地考核,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扣分制。年终按考核总得分进行排名,评选出优秀、良好、合格和较差四个档次,考核结果上报到市委法治郴州考核办,作为乡镇(街道)和区级机关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依据之一,与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奖挂钩。
通过制订考核细则,促使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有力推动全区上下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视,全面提高机关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各乡镇(街道)政府,区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各单位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来源:红网
作者:袁莲花 李咪敏
编辑:龙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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