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9月14日讯(通讯员 蒋玲莉)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48号)文件精神,近期,郴州市教育局督查组对汝城县职业学校、大坪中心小学、汝城县一中、濂溪伟才幼儿园、汝城县六中等这5所学校的开学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检查发现,汝城县级以上各类学校不存在校服征订单位或个人代购盈利行为;各个学校均制定了“一单四制”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相应工作小组,开展了校舍隐患排查;加强了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及专用校车的管理,严格落实了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所有校车加入了湖南生平安防公司的监控平台,实现了智能监控;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校车安全联合执法行动,各个学校门口道路设置了警示牌、减震带;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将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内容之中,定期开设安全教育课,特别是加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应对自然灾害、防范校园伤害等五个方面的安全教育,通过家访、校讯通、QQ群等多种方式告知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承担起学生离开学校后安全监护责任,并按照要求在暑假期间组织了所有教师开展“大走访”活动,做好了防溺水公开信的发放和回执回收保管工作。
此外,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告知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间,并要求在整改后将整改结果报送汝城县教育局。
来源:红网
作者:蒋玲莉
编辑:龙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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