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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尘肺病农民工可获医疗救助

  红网郴州7月25日讯(通讯员 陈慧丹)近日,笔者从桂东县卫生计生局获悉,今年,桂东县加大尘肺病农民工健康扶贫力度,对纳入尘肺病农民工救治救助的对象,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限额标准的65%给予报销,医保报销后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还可享受每人每年5000元的专项救助,申请救助补贴的时间可追溯至2017年1月1日。

  郴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治所为尘肺病农民工的救治救助定点医疗机构。患者可持本人身份证、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尘肺病临床诊断证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等相关材料,到县人社局城乡居民经办机构填写《郴州市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治救助患者审批表》审核认定后,符合条件的患者,到县卫生计生局备案登记,前往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救治救助对象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具有桂东县户籍,确诊为职业性尘肺病或临床诊断的尘肺病,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无法确认劳动关系,参加桂东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急需救治救助对象。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陈慧丹

编辑:龙芳华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179/2017/0725/482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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