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卷烟零售户:
按照法律规定,卷烟零售户的唯一合法进货渠道是当地烟草公司,零售户出售的卷烟必须是合法渠道卷烟。为进一步规范卷烟经营行为,近期,烟草专卖局将联合公安部门依法开展卷烟市场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禁止从当地烟草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进货,禁止从其他卷烟经营店收购卷烟。一经发现坚决予以依法查处。
二、禁止从事卷烟批发活动,禁止利用他人许可证套购卷烟,禁止串货、囤积倒卖卷烟,禁止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和超限量异地携带、邮寄卷烟。发现有以上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禁止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零售许可证。如发现零售户非法外借零售许可证,冒名认领卷烟,协助他人逃避涉烟犯罪刑事处罚的,将依法予以稽查整顿;12个月内被查处两次以上的,依法吊销其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望严格遵守并互相监督,举报电话:0735-2330882,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烟草部门将与大家一道,共同维护我市良好的卷烟经营秩序。
郴州市烟草专卖局
2018年6月28日
来源:红网
编辑:龙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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