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通告 | 湘超郴州赛区比赛期间部分区域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
2025-09-12 10:28:58 字号:

通告 | 湘超郴州赛区比赛期间部分区域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

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

关于2025湖南省足球联赛(湘超)

郴州赛区比赛期间部分区域

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为维护2025湖南省足球联赛(湘超)郴州赛区比赛期间赛点领域空中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本通告所指“低慢小”飞行器是指:飞行高度在1500米以下,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在2平方米以下的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无人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动力滑翔伞、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和放风筝、气球等可能影响赛事安全的行为。涉及安全保障、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电视转播等特殊任务的飞行,必须具备与所使用的航空器相符合的飞行资质,遵守无线电频段管理等有关规定,并依法预先提出申请,获批后报公安机关备案方可开展现场作业。

二、管控时间及区域

三、管控措施

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法违规飞行。公安机关将开展巡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飞行物将依法驱离或击落,造成的一切损失自己承担,同时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予以理解支持,同时积极到就近派出所或拨打110举报违规飞行行为。

特此通告。

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

2025年9月11日


来源:郴州发布

编辑:沈馨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