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23年创业补贴申请的通知
县内广大创业者:
为鼓励创新创业带动就业,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根据《桂东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9〕4号)精神,现将我县创业补贴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类型
一次性经营场地补贴、一次性开办费补贴、一次性注册商标补贴。
二、补贴对象
返乡农民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失地农民、军队退役人员、高校毕业生、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残疾人等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法人本人)或从事个体经营,注册2年内(即2021年9月1日以后注册的营业执照)的初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广告行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行业企业除外)。
三、申领条件
1.自工商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2年以内(其中,脱贫人口和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后、2年以内),并带动稳定就业3人以上(不包括创业者本人)的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创业补贴。
2.在桂东县范围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在本县范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且与注册地址一致,申请补贴时仍在正常经营。
3.创业处于起步阶段和发展阶段,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创业主体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四、受理时间
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31日止。
五、申请资料
1.桂东县初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业经营场地租金补贴、一次性开办费、商标注册补贴申报审批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所属身份类别证明材料(如就业创业证、毕业证、退伍证、返乡证明、残疾证等)
5.带动就业人员名单
六、办理地点
桂东县就业服务市场(就业超市)一楼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8628581
来源:桂东发布
编辑:唐哲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