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9月16日讯(通讯员 何德操)“感谢县自然资源局为我们送证上门,发放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动产权证,使我村集体土地有了法律意义上的合法身份,减少了许多土地上的纠纷麻烦,更好地维护了我村的和谐稳定。”9月13日,桂东县寨前镇水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俊清高兴地说。
当天,桂东县首批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暨送证下乡活动在该县寨前镇水湾村举行,县自然资源局、寨前镇相关负责人为水湾村领取首证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颁发了证书。这是郴州市颁发的首批非试点县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动产权证书。
农村集体土地是广大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最重要的不动产物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支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改革工作,能有效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用益物权,对助推乡村振兴等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桂东县完成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实现了权籍数据库和登记数据库统一管理,形成了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依法核发了不动产权证书,切实保证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的现势性和准确性。
“要以首证颁发仪式为契机,持续加快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明晰集体土地的产权关系,依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强化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更新和应用,全力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桂东县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何德操
编辑:何雨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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