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进企业开展执法行动。
红网时刻新闻8月2日讯(通讯员 何云开 许孔玉)近日,永兴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在开展执法行动中查到某企业冶炼材料经营部存在备货库房危险化学品堆放混乱、不同禁忌物品混存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大队当即责令该企业进行整改,并对该企业开出2万元的罚单。
近年来,永兴县积极作为,认真谋划,高效、稳妥、顺利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按照“一个领域最多一支执法队伍”的要求,该县整合相关法律法规赋予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以原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为主体,组建永兴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并下设矿山和自然灾害、危险烟花、工贸3支执法中队,与县应急管理局相应内设机构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人员编制实行“分类管理、统筹使用”。
为有效推进改革,永兴县组建工作专班,对中、省改革政策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研究,并多次与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衔接探讨,确保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编制设置的科学性、规范性、严肃性、合理性。通过与单位“三上三下”对接后,及时印发《关于永兴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编制设置的通知》,挑选27名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骨干充实到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切实提供了人员编制保障。
“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涉及应急、林业、水利、自然资源等多个职能部门、涉及行业也比较广泛,需要执法人员有较强的能力素养。通过组建专业执法队伍,明确职能职责、科学统筹管理,让执法行动更加有针对性、专业性,也更加有效率。”永兴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康建军说道。据了解,今年来,永兴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立案35起,并公开曝光上半年执法检查查处的23起典型案例,切实发挥“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何云开 许孔玉
编辑:肖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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